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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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公布股改方案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1-04,恢复交易日:2007-01-22 ,2007-01-22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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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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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公布股改方案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7-01-04,恢复交易日:2007-01-22,连续停牌 ,2007-01-04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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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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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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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06年12月26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跌幅偏离值达到15%限制,根据有关要求,公司特公告,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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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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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7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7-01-15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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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更换公司200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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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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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变为“福建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7-01-1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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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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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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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增选李川北董事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通过改聘福建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月15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方案》已正式提交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若上述清欠方案经审批通过,在所有抵债资产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及公司控股股东支付完资金占用费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景
源、史伟及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将得到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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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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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清欠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资金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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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对公司部分会计差错作相关调整更正。合计调增公司其他应收款47693680.99元,调增公司其他应付款47693680.99元。上述新增47693680.99元其他应收款为非关联公司欠款。 根据相关公司确认,经应收、应付冲减,公司股东占用资金下降至236705823.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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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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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7-01-08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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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大股东以房产抵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大股东以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公司100%股权抵债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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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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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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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07年1月8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大股东以房产抵债的议案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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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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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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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份,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下称:三明分行)诉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农集团)和公司一案判决如下:
1、判令被告三农集团应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三明分行借款本金7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该利息从2006年9月21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9.207%计付)。
2、判令被告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案件受理费45010元、其它诉讼费200元,合计45210元,由上述二被告共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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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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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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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大股东以房产抵债的议案:同意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南京顺驰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南京滨江奥城建筑面积11307.52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及351个车位作价191005823.87元人民币偿还股东欠款191005823.87元人民币。
二、通过关于大股东以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下称:龙马信息)100%股权抵债的议案:同意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龙马信息100%股权作价4570万元人民币偿还股东欠款457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两项议案须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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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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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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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30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选举陈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目前有关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正在办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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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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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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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30日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增补陈炎及李川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二、同意增补张瀚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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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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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股权继续冻结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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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9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青岛中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就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南区第三支行申请执行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邦投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青岛中院作出的(2005)青民四初字第320、3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盛邦投资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继续冻结被告盛邦投资持有的公司法人股5000万股,冻结期限2006年11月28日至2007年5月26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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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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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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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13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部分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1月30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
会后公司正式收到明德平董事长、贾红兵董事及李向勇独立董事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独立董事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三位人员的辞职于即日起生效。在选举新的董事长前,由邹金仁副董事长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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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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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6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6-11-30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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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增补陈炎先生、李川北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张瀚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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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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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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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实达科技”)近日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越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各一份,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东山支行诉被告实达科技有1726752.48元人民币借款利息未归还纠纷(本金已归还),公司和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龙马”)作为原借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实达科技立即偿还原告借款利息1726752.48元(自2003年9月30日起计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06年8月16日止);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以及其他因原告实现权利所支付的费用;判令被告公司、东方龙马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确定于2006年11月21日在广越中院303法庭开庭。 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就武汉唯冠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原告,下称:武汉分公司)诉公司下属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实达”)及公司一案作出如下判决: 判令被告安徽实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武汉分公司货款1602305元,并承担自2005年7月19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3%年计算);判令被告公司对被告安徽实达上述还款义务在4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18022元,实际支出费用3604元,合计21626元,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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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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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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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实达电脑软件集成有限公司”,下称“实达科技”)近日对北京光前裕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裕业科技”)及香港铭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铭泰科技”)提起诉讼,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01年4月26日,原告实达科技与被告裕业科技及铭泰科技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由被告裕业科技向原告借款300万元人民币,还款期限12个月,从款项汇入其帐户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同时约定,由被告铭泰科技以其拥有的388.2万股香港实达科技股票为上述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并对不足偿还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后至今,被告裕业科技分文未偿,被告铭泰科技也未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为此原告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请求判令被告裕业科技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判令被告铭泰科技以其拥有的388.2万股香港实达科技股票为上述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并对不足偿还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就深圳市三诺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三诺电子”)诉公司下属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实达”)及公司一案判决如下: 判令被告安徽实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三诺电子加工费人民币856837元;判令被告安徽实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三诺电子违约金(从2005年7月14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债务履行之日止,以本金人民币856837元为计算基数,按双方约定的利率每日百分之零点二计算);判令被告公司对被告安徽实达所应当履行的上述债务在人民币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公司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安徽实达追偿;驳回原告三诺电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5836元人民币,由被告安徽实达负担,被告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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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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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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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实达)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各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东山支行诉被告北京实达1909.62万元人民币借款于2005年9月29日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公司和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龙马软件)作为借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北京实达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909.62万元及违约利息(自2004年10月13日起计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06年8月16日的违约利息为人民币1931034.86元),并支付原告实现债权费用及本案诉讼费。
2、请求判令被告公司、龙马软件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确定于2006年12月21日在该法院第30法庭开庭。
关于芜湖市商业银行环城路支行(现已更名为徽商银行芜湖环城路支行,下称:环城路支行)诉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实达)案件,因安徽实达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时间归还欠款。近日应债权人环城路支行要求,在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下,安徽实达将原质押给环城路支行的位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241号的厂房(土地面积17491.58平方米、建筑面积12945.93平方米)转让给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100万元人民币。转让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的评估、过户、诉讼、执行等费用后(所有费用合计1744343.6元人民币),实得约19255656.4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归还安徽实达欠环城路支行的1950万元欠款及利息,不足部分未来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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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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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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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7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6年全年预亏的议案: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目前已知的情况预计,公司2006年全年仍将继续亏损。公司在公布2006年年报后可能将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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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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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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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ST实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066,644,249.18 1,214,532,446.1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75,746,120.86 206,959,179.67
每股净资产 0.4999 0.588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4164 0.4410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75,835.28
每股收益 -0.0542 -0.1473
净资产收益率(%) -10.8366 -29.4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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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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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清欠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资金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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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有关银行通知,公司主要大股东关联公司北京百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替公司归还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里支行的银行贷款40万元人民币。
截止2006年10月12日,公司实质性关联公司欠款下降为294399504.86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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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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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清欠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资金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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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有关银行通知,公司主要大股东关联公司北京百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替公司归还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里支行的银行贷款10万元人民币。
另近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实达信息)和福建计算机外部设备厂(公司股东,下称:设备厂)、福建省东南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南发展)签订债权、债务转移协议:设备厂同意以应收公司的5318832.95元应收款(其中应收股利3223613.6元,利息2095219.35元)替东南发展归还欠公司及实达信息的欠款5318832.95元(其中本金4270707.95元,利息1048125元)。因此该协议执行后,公司实质性关联公司欠款又减少4270707.95元人民币。
截止2006年10月10日,公司实质性关联公司欠款下降为294799504.86元人民币。目前公司正在采取诉讼、举报等一切必要手段来清收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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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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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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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份,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下称:农行三明分行)诉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三农)和公司一案判决如下:
1、判令被告福建三农应在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原告农行三明分行借款本金110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从2006年8月21日起至偿付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该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同时期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分段计付)。
2、判令被告福建三农应在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原告农行三明分行支付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费用16000元。
3、判令被告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案件受理费65010元、其它诉讼费3000元,合计68010元,由上述二被告共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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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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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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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非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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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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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ST实达”变为“S*ST实达” ,2006-10-09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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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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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6-10-31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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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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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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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各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诉被告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农集团)7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公司作为贷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三农集团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700万元及至还款日止的利息(截止2006年8月20日的利息0元)。
2、请求判令被告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确定于2006年10月23日在该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对上述担保公司已全额计提了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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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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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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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T实达”
为了进一步清收股东欠款,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实达信息”)于近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邦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福建四通电信有限公司(下称“四通电信”)、福建新通达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新通达网络”)提起诉讼,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达信息(原告)因与四通电信、盛邦投资借款纠纷案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通电信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970万元及利息557.58万
元、逾期付款违约金993.18万元(暂计至2006年7月31日);判令盛邦投资对其中3574万元人民币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实达信息(原告)因与新通达网络、盛邦投资借款纠纷案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新通达网络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810万元;判令盛邦投资对上述借款本金中的人民币1370万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长城”)诉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实达”)、福建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实达电脑”)和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份,现将判决书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判令被告安徽实达、实达电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中国长城货款人民币533341元。 2、判令被告公司对前项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10340元,其他诉讼费2070元,合计12410元由安徽实
达、实达电脑负担。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诉被告交大铭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交大铭泰”)1400万元人民币借款于2005年5月30日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实达科技”)作为贷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交大铭泰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400万元及截止到2006年7月21日的利息1041144.63元(合同期内不欠息,自2005年10月22日至2006年7月21日的利息1041144.63元)。自2006年7月22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和复利;判令被告实达科技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本案确定于2006年9月19日在该法院第9法庭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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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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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6年中期报告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定期报告补充(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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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和会计附注中有关长期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部分存在部分差错,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详见2006年9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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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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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资金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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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4)“*ST实达”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9日召开五届十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清欠计划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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