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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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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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476,508,539.54 6,320,218,797.8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000,485,084.75 979,200,902.37
每股净资产 1.74 1.7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72 1.66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380,903,801.88 826,598,506.49
净利润 17,651,517.13 30,657,348.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1,880,934.01 13,640,194.91
每股收益 0.03 0.08
净资产收益率(%) 1.76 3.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136,683.47 121,011,86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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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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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借款,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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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26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为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屯河水泥)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参股企业屯河水泥拟向新疆昌吉州建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同意为此笔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方式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三、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凯泽分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新疆昌吉州分行签署了4200万元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月利率为4.8675‰;借款的担保方式:抵押。以公司下属凯泽分公司价值7815万元的进口番茄生产线三条和一套价值518万元的35T锅炉主机,总计人民币8333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
四、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甘肃屯河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甘肃屯河)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屯河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张掖市分行申请贷款,金额为15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为此笔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方式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截止目前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38495万元,没有逾期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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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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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新疆屯河”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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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889,365,430.22 6,320,218,797.8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046,677,340.61 979,200,902.37
每股净资产 1.30 1.7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29 1.66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94,325.29
每股收益 0.05 0.07
净资产收益率(%) 4.05 5.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4.05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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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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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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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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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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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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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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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价格发表反对意见的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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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刊登了《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价格发表意见的补充公告》,公司独立董
事魏杰、杜厚文对四项关联交易价格均发表了反对意见,独立董事牛新华对其中
一项天山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表了反对意见。现将理由予以
公告,详见2004年6月17日《上海证券报》。
2004年6月15日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询,公司所持新疆天山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51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9.42%股权)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下称:自治区高院)予以冻结。根据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新疆百富北庭食
品有限公司、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自治区高院下达了有关《民事裁定书》,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自治区高
院将公司持有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51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9.42%股权)
予以冻结,期限:自2004年5月21日至2005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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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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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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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ST屯河”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新疆百富北庭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百富北庭食品
公司)及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新疆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标的为42808000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
法院于2004年5月14日下达了有关《民事裁定书》,并对公司价值236486万元的
资产予以了查封和冻结。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向新疆维吾尓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呈递了撤回起诉申
请书。新疆维吾尓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2日下达了有关《民事裁定书》:
准许原告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解除对被告百富北庭食品公司、公司
42808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据此裁定书,公司价值236486万元的资产将办理
解除查封和冻结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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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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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价异常波动提示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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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出现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
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04年7月28日,公司的逾期贷款共计681118070元。公司无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信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
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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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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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借款,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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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ST屯河”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日召开董、监事会2004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与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粮集团)签署
合作协议的议案:中粮集团与公司于2004年7月31日签订了《合作协议》,中粮
集团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公司最高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专
项用于公司收购番茄以及番茄酱的生产销售。公司依据委托贷款合同的规定支付
利息,利率为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委托贷款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双方同意,公司向中粮集团提供价值不少于所使用资金额120%合格的成品番茄酱
作为抵押,抵押权人为中粮集团或中粮集团同意的金融机构。双方商定中粮集团
提供资金支持的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资金支持期限结束后,公司尚
未使用的支持资金不再使用。公司应当在每一笔支持资金到达其帐户之日起九个
月内偿还本息。
二、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聘任覃业龙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邢金源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3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有关及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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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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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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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
会议召开日期:2004年9月3日(星期五)上午11:00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04年9月3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公司本部会议室。有关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2、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合作协议的其它具体相关事宜》;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办理公司部分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的议案》。
该项议案详见《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2004年6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4年8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04年8月26日-8月27日
(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
五、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金涛、付疆、徐志萍
3、联系电话:0994-2350079
传真:0994-2337689
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5、邮编:831100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八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9月3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 O O四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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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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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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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ST屯河”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2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下称:中非金公司)签署《补充协议
书》的议案:公司于2004年6月24日与中非金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书》,公司
拟将持有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山股份)29.42%的股权转让给中
非金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作进一步约定,现需签署《补充协议书
》。双方同意并确认,《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26010万元人民
币已包含了2003年12月31日天山股份的股东权益,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
日后,天山股份分配股利或转增股本及其产生的收益均归中非金公司所有。2004
年1月1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过户期间,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产生的股权收益亦
由中非金公司享有。
二、通过关于办理公司部分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建设银
行昌吉州分行的330万美元、370万欧元贷款原由天山股份提供信用担保。债权银
行同意公司用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方式置换天山股份的信用担保。另外公司在中
国建设银行昌吉州分行的19683万元贷款原由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由于德隆事件的影响,债权银行要求用公
司的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方式置换上述两家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因此,上述两
项事项涉及的贷款总金额约为19683万元人民币、330万美元、370万欧元(均不是
新增贷款),拟办理的资产抵押金额约为10000万元、用部分控股、参股公司的股
权质押的金额约为21577万元。上述质押、抵押后的债权银行仍是中国建设银行
昌吉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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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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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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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ST屯河”
鉴于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出现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
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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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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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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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ST屯河”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0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传达
的起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为新疆三维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被告)、公司(第二被告)。
起因及诉讼请求:原告与新疆三维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由原告向第一被告发放人民币壹亿元整,贷款期限自2003年6月26日起
至2005年6月25日止。公司与原告签订《质押合同》,将持有的金新信托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18416.16万法人股作质押担保。原告于2004年7月22日向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第一被告清偿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对上述债务承
担质押担保责任;同时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所有实现债权
的费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有关应诉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
公司大股东托管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在与德隆债权人委员会就该债权
诉讼事务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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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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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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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ST屯河”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上刊登《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
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遗漏了有关内容,现予以补充公告,
详见2004年9月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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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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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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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ST屯河”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3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本次会议提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与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二、否决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否决了关于办理公司部分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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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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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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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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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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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422,440,679.31 3,882,125,869.8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01,002,358.49 1,062,407,060.84
每股净资产 0.50 1.3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47 1.31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454,078,184.40 380,903,801.88
净利润 -662,004,702.35 17,651,517.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142,831.60 21,880,934.01
每股收益 -0.82 0.03
净资产收益率(%) -165.09 1.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712,078.54 80,136,6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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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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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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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ST屯河”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7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
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另行公告。
三、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出售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格的议案:公
司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协商,同意在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出具书面承诺:
在合适的时候,由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收购公司持有的新疆屯河水泥有限公司
的股权,将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由26010万元调整为24390万元,双方将根据以上
内容签署《补充协议2》。
四、同意由王毅民在董事长无法主持工作期间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甲方)及关联方新疆德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新疆屯河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丙方)与中国华融资产关联公司(下称:丁方)于2004年8月26日签订《资产
托管协议》。甲、乙、丙方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可撤回的全权托管给丁方,由
丁方全权行使甲、乙、丙方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托管资产范围是截止
2004年8月31日,甲、乙、丙方合法拥有所有权的全部资产,以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确认的托管资产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资产、无形
资产、实物资产、股权资产等各项资产。
丁方因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资产托管事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和处理费用,由甲、
乙、丙方支付,由丁方在托管资产处置回收现金中直接列支。丁方按照托管资
产处置回收现金额和抵债金额或债务减免金额的1%收取报酬,在托管资产处置和
回收现金中按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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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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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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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
●会议召开日期:2004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11:00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04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11:0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公司本部会议室。有关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4年10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04年10月26日-29日
(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
五、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金涛、付疆、徐志萍
3、联系电话:0994-2350079
传真:0994-2337689
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5、邮编:831100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0月30日召开的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 O O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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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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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11:00,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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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
● 会议召开日期:2003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11:00
●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号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03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号公司本部会议室。有关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出售所属古城水泥分公司、沙湾五宫水泥分公司、额敏水泥分公司、布尔津水泥分公司、活性石灰厂全部资产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屯河金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3年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03年2月10日-2月12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
五、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付疆、徐志萍
3、联系电话:0994-2350079
传 真:0994-2337689
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号
5、邮编:831100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证份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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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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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新疆屯河”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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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21日召开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及三届
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的<关于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经公司与新疆天
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于2003年2月21日签署了《关于终止<新疆屯
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同意终止2003年1月27日签署的关
于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4%的股权转让协议。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3月24日上午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天山建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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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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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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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ST屯河”
鉴于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出现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
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04年8月16日,公司的逾期贷款共计775118070元。公司董事长何贵品
同时担任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于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
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宜,近日被公安部门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除上述事项外,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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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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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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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ST屯河”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4年7月13日刊登《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披露了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诉深圳市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德
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涉及船舶抵押,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将此案指定广州海事法院审理。现将有关诉讼进展情况
披露如下:
公司收到广州海事法院下达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中信实业银行
广州分行撤回对被告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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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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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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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于同日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际实业)签署《贷款互保
框架协议书》的议案:总额人民币柒仟万元额度内提供对等的贷款互保。贷款互
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起始日为贷款协议签订日。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截至目前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30932万元,没有逾期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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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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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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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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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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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11:00,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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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
● 会议召开日期:2003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11:00
●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03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11:0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公司本部会议室。有关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新建及技改番茄生产线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新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新疆新源县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3、审议《关于将公司持有的新疆昌隆白水泥有限公司70%股权委托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3年12月19 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03年12月22日-12月24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
五、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金涛、付疆、徐志萍
3、联系电话:0994-2350079
传 真:0994-2337689
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5、邮编:831100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0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OO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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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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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新疆屯河”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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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7日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天山建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
议案。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股权的议
案:关于公司将持有的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55%及3.45%股权分别转让
给中极控股有限公司及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50%股
权的议案。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13%股权的议
案。
(600737)“新疆屯河”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7日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在吉尔吉斯斯坦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二、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新疆屯河新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屯
河新源”)的议案:公司于2003年4月7日与新疆新源县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张
雅成、陈志江等共计40个自然人签署《关于合资组建屯河新源的协议书》,屯
河新源注册资本拟为4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
三、通过了关于将设立精河番茄制品分公司变更为焉耆番茄制品分公司的
议案。
四、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喀什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该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疏勒县分行申请贷款,金额为6000万元,向疏
勒县信用社申请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两项合计金额7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公司同意为此笔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方式采用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81795万元,没有逾期担保。
五、通过了关于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
的议案:公司于2003年4月7日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一份《贷款互
保框架协议书》,总额1亿元额度内提供对等的贷款互保。本项议案尚须经公
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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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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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新疆屯河”公布关于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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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有关股权转让价格公告如下:
一、关于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股权的转让价格:
公司于2003年1月27日分别与中极控股有限公司、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公司持有的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55%、
3.45%的股权转让给中极控股有限公司、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与中极控
股的转让价格为3509.77万元。与陕西恒业的转让价格为3410.90万元。
二、关于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50%股权的转让价格:
公司于2003年1月27日与西安通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书》,拟将公司持有的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50%的股权转让给西安
通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1366.57万元。
三、关于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13%股权的转让价格:
公司于2003年1月27日与北京润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拟将公司持有的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13%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润智投资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70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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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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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新疆屯河”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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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4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所属古城水泥分公司、沙湾五宫水泥分公司、额敏
水泥分公司、布尔津水泥分公司、活性石灰厂全部资产的议案。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屯河金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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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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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11:00,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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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
● 会议召开日期:2003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11:00
●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号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03年3月24日(星期一 )上午11:0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号公司本部会议室。有关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天山建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50%股权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13%股权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事宜详见2003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3年3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03年3月19日- 3月21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
五、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金涛、付疆、徐志萍
3、联系电话:0994-2350079
传 真:0994-2337689
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号
5、邮编:831100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证份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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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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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7)“新疆屯河”公布关于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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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原定于2003年3月24日召开200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但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部分目标公司未按时完成财务审计工作,
不能如期披露本次股权的交易价格。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0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03年4月7日上午召开,其它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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