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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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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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条就有关最近公司H股成交量的异常波动及近期有关新闻报道作出公告。
一、公司H股最近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除近期有关新闻报道外,公司并不知道导致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的任何原因。公司确认,目前概无与拟收购或变卖有关的任何商谈或协议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需要披露的。董事会亦不知道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需要披露的事宜。
二、就近日有关新闻报道,公司现澄清如下:
马志平并没有被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逮捕,现在仍担任熊猫移动董事职务;公司于2004年12月底前已委派非执行董事周振宇担任熊猫移动董事长,并在熊猫移动成立一个决策委员会负责熊猫移动日常工作。公司对熊猫移动的公司管理层作出调整,与目前传闻马志平被逮捕并无任何关系;截至2004年6月30日,上海易美通信实业有限公司欠公司应收帐款1.62亿元,公司一直积极评估其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的影响,至目前为止,还未能作出结论;江苏天创欠公司应收帐款5.94亿元和其它应收帐款6.88亿元,公司并向江苏天创提供担保4.25亿元。
除上述披露外,公司概无其它需要披露的事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www.sse.com.cn,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The st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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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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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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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熊
猫集团)的通知,熊猫集团以其所持有的公司3500000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34%)为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贷款人民币35000000元(期
限半年)提供质押,质押期限为2004年10月20日至2005年4月22日,以其所持有的
公司14000000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7%)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南京
市大行宫支行申请的贷款人民币140000000元(期限一年)提供质押,质押期限为2
004年10月20日至2006年12月31日。熊猫集团已于2004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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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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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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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600,399,780.80 3,592,429,930.0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212,262,162.7 1,128,973,984.29
每股净资产 1.85 1.7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72 1.68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5,347,582.69
每股收益 0.039 0.127
净资产收益率(%) 2.09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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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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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延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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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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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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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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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501,591,609.50 2,727,635,445.4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063,334,599.04 1,030,356,081.95
每股净资产 1.62 1.5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55 1.45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1,523,034,474.64 328,825,023.17
净利润 32,853,390.62 20,285,506.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2,000,963.32 20,805,415.35
每股收益 0.05 0.031
净资产收益率(%) 3.09 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383,911.45 -20,611,03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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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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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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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8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公司副总经理施秋生辞去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陈平为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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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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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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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元) 3,530,594,929.05 2,727,635,445.4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1,073,306,847.39 1,030,356,081.95
每股净资产(元) 1.64 1.5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55 1.45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6,985,659.99
每股收益(元) 0.015 0.066
净资产收益率(%) 0.94 4.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92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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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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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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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召开五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李安建为公司董事长。
二、聘任李安建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通过转让公司持有的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软件园)
35%股权: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分别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下称:江宁
经开)、南京新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新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公司
所持有的江苏软件园25%的股权转让给江宁经开,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738.535
万元,将江苏软件园10%的股权转让给南京新城,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95.414
万元。
四、选举张政平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600775) 南京熊猫: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2003年财政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续聘香港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分别为公司2004年度国际及国内核数师。
三、通过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成员及独立董、监事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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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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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预增](600775) 南京熊猫:公布2004年半年度业绩大幅度增长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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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半年度业绩大幅度增长公告
2004年上半年,由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合资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促进了公司半年度业绩大幅度增长。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制度,2003年上半年公
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2853390.62元(未经审计),经初步估算,2004年上半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可能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50%以上),按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
准则计算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尚未确定,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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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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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延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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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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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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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1.18是南京熊猫(600775)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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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定向募集(非公开)(发行价未公布, 发行总量: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65501.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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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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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提前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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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8
第二次披露日期:2005-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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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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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预增](600775) 南京熊猫:公布200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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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公布200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提示性公告
经初步估算,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月至9月实现净利润可能比
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50%以上),按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增
长幅度尚未确定,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根据中国企业
会计制度,2003年1月至9月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2950765.44元(未经审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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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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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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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659,023,852.69 3,592,429,930.0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186,975,535.86 1,128,973,984.29
每股净资产 1.81 1.7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70 1.68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230,728,722.68 1,523,034,474.64
净利润 58,001,551.57 32,853,39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4,073,965.30 32,000,963.32
每股收益 0.09 0.05
净资产收益率(%) 4.89 3.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1,582,049.77 -298,383,9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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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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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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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通告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04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工会阅览室举行,以处理以下事项:
1、 审议通过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董事会报告。
2、 审议通过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监事会报告。
3、 审议通过2003年度经审核财务报告。
4、 审议通过2003年财政年度除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通过续聘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04年度国际及国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6、 审议通过选举李安建先生、张祖忠先生、刘爱莲女士、周振宇先生、朱立锋先生、唐洪清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万辉女士、马忠礼先生、蔡良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7、 审议通过选举张政平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选举邬士元先生、孙素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独立监事,任期三年并授权监事会厘定其酬金。
8、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一、在原第七十八条后新增加一条为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东大会进行董事选举议案的表决时,应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即在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股东投出的投票权数累积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总投票权数,超过总投票权的,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少于总投票权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大会根据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二、原第九十六条修改为第九十七条:
"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三名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士。
董事会得指定一至数名董事担任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处理董事会授权的事宜。"
三、原第九十七条修改为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从董事会、监事会或代表公司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含百分之一)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股东提名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股东大会从董事会或代表公司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股东提名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七天前发给公司。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但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将任何任期未届满的董事罢免(但据任何合同可提出的索偿要求不受此影响)。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并须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董事辞职使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要求数额的三分之二或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可兼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四、原第九十八条修改为第九十九条:
"第九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包括派发年终股息外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这(六)、(七)、(十一)、(十二)项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五、在原第九十八条后新增加三条为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
"第一百条 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不时颁布的有效规则确定)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董事会作出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决议时,必须由独立董事签字方能生效。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一百零一条:独立董事除履行前条所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有或新发生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其总额(根据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不时颁布的有效规则确定)相当于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时,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条前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
(1) 同意;
(2) 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3)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4)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公司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外担保应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三)被担保方必须提供反担保,且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六、原第一百二十二条修改为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在监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及两名独立监事。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七、在原第一百三十条后新增加一条为第一百三十五条:
"第一百三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指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该等人员的直系亲属或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已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者;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八、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4日
附注:
1、 凡于2004年4月8日(星期四)办公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2003年度之股东周年大会。于2004年4月8日之办公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可持身份证或股东帐户卡出席股东周年大会。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有)须持其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代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如有)于2004年4月9日起至2004年4月22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前往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全体本公司H股之持有人务须注意,本公司将由2004年4月9日起至2004年5月12日止(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之过户登记手续。于2004年4月8日之办公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H股持有人或其代表或其委任代表均有权凭身份证明文件或护照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倘股东由委任代表代其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则该委任代表必须携同委任书出席。
3、 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之股东均可委派一名或以上委任代表(彼等毋须为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
4、 倘股东委派一名以上委任代表,则只可在投票表决时方可行使有关之投票权。
5、 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委任人或获正式书面授权之代理人亲笔签署,委任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倘代表委任表格由代理人代表该委任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由公证人证明。代表委任表格连同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在股东周年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办公地址方为有效。
6、 打算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股东必须于2004年4月22日之前亲自或以邮递或图文传真方式将书面答复送交本公司之办公地址。该书面答复不会影响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权利。
7、 预料股东周年大会需时半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股东及委任代表负责本身之旅费及住宿费。
8、 本公司之办公及联系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
邮政编码:210002
电话:8625-8480 1144
传真:8625-8482 0729
独立董事简介:
马忠礼先生 195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马先生1978年毕业于伦敦大学生物化工专业,获学士学位。现任香港大庆石油有限公司总经理,并担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第九届)常务委员、香港中华总商会会董。马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和经验。
蔡良林先生 1941年1月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现任江苏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京审计学院兼职教授。蔡先生长期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对企业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
独立监事简介
孙素华 1942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63年参加工作,曾任南京钢铁厂设备处财务科科长、江苏省投资公司财务处主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经理。孙女士长期从事企业会计工作,对企业财务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
注:其他董事、监事的简历见公司2003年度报告。
NANJING PANDA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回 条
致: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吾等(中文姓名/名称) (英文姓名/名称)
股东名册上地址为 股东编号(如有)
为贵公司股本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份: A股/H股之注册持有人,兹通知贵公司本人/吾等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工会阅览室举行。
日期:2004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写中英文名及股东名册上的地址。
(2)请将阁下登记之A股/H股股份数目填上,请删去不适用者。
(3)此回条在填妥签署后须于2004年4月22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此回条可亲身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图文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通讯及联系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图文传真号码为:(86 25)8482 0729,邮政编码为:210002。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马忠礼、秦良林、万辉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2004年1月20日于南京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马忠礼,作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马忠礼
2004年1月20日于南京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秦良林,作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秦良林
2004年2月12日于南京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万辉,作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万辉
2004年2月20日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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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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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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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4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3年财政年度公司除税后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4年度国际及国内核数师的议案。
四、通过提名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12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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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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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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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民币千元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3,874,299 1,293,686
净利润 98,347 91,185
总资产 3,592,430 2,727,63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128,974 1,030,356
每股收益(元) 0.15 0.14
每股净资产(元) 1.72 1.5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68 1.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3 -0.30
净资产收益率(%) 8.71 8.85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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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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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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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披露日期为2004-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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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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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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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本期末/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万元) 326810.61 272763.54 119.8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
股东权益)(万元) 104494.27 103035.61 101.42
每股净资产(元) 1.60 1.57 101.4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47 1.45 101.38
2003年1-3月 2002年1-3月 本期/上年同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万元) -50409.22
每股收益(元) 0.022 0.017 135.12
净资产收益率(%) 1.40 1.14 122.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 1.35 1.11 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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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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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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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272763.54 206972.92 31.79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103035.61 93907.71 9.7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29368.61 86156.03 50.16
净利润(万元) 9118.49 17941.94 -49.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9286.10 14051.40 -33.91
每股收益(元) 0.14 0.27 -49.18
每股净资产(元) 1.57 1.43 9.7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45 1.38 5.07
净资产收益率(%) 8.85 19.11 -53.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9.01 14.96 -39.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0 -0.08 -283.74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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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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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公布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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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28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新港)、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国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
司(“长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和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
有限公司(“市国资”)根据国家债转股政策就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
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熊猫集团”)的债转股达成一致意见。
债转股后,熊猫集团注册资本为126606万元,其中华融占36.84%;新港占22.07%;
省国信占21.59%;信达占8.87%;长城占6.31%;市国资占4.32%。
此次熊猫集团债转股后,熊猫集团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且股权比例不变。华
融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申请收购义务的豁免尚待中国证监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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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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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公布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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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9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批准追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为公司2002年度国
内核数师。
三、批准续聘香港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分别为公司2003年度国际及国内核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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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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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预增](600775)“南京熊猫”公布2003年半年度业绩增长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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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公布2003年半年度业绩增长公告
2003年上半年,由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移动通信业务加速发展,以
及整体经营情况运作良好,促进了公司业绩大幅度增长。200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
净利润人民币20285506.41元,每股收益为0.031元,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初步
审查,2003年上半年度净利润可能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50%以上),具体数
据将在200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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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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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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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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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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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803,306,715.55 3,592,429,930.0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145,278,047.81 1,128,973,984.29
每股净资产 1.75 1.7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68 1.68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843,644.58 -278,843,644.58
每股收益 0.025 0.025
净资产收益率(%) 1.42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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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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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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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留意到日期为2004年12月10日有关上海易美
通信实业有限公司(易美公司)陷入危机之新闻稿件(新闻稿)。该公司于公司2004
年之中期报告中翻译为上海易美通信实业有限公司(易美公司),现将新闻稿之主
要内容公告如下:
1、易美公司之财政困难
易美公司乃由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技)之控制性附属公司南京
寛频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科技)拥有50.12%股份,并由马志平拥有24.94%股份,以
及由吴志建拥有24.94%股份。注册股本为人民币20050000.00元。据报道,易美
公司于现阶段已终止经营,而其雇员于近两个月亦未有支取薪酬。记者亦留意到
由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发出之资产查封通知书。故怀疑易美公司可能面临资金短缺
。
2、股份转让
根据日期为2004年12月9日之上海科技公告(上海科技公告),南京科技已与
江天创通讯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天创)于2004年9月30日订立一项协议(协议)以转
让其持有的易美公司股权予江苏天创,代价为人民币27000000.00元。然而,马
先生作为江苏天创之股东,向有关记者告知彼并无签订买卖协议,且直至留意到
上海科技公告之前对上述股权转让并不知情。马先生已指示一名律师查察上述股
权转让,并将不会对此发表其意见。
3、对公司之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2004年之半年度报告,于2004年6月30日,由易美公司结欠公司之
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62亿元。倘易美公司进行清盘,并不能确定公司是否能向易
美公司收回债款。
根据公司之2004年中期报告,于2004年6月30日,由易美公司结欠公司之应
收账款为人民币162142363.78元,而应收账款之性质为由易美公司向公司支付货
物款项。由于公司之拨备乃根据帐龄分析法作出,故于现阶段并未作出具体之拨
备。
公司现正在对易美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因此未能于现阶段就对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之营运及财务拨备之影响作出评估。
应公司的要求,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交易自2004年十二月十日上午9
:30始停牌。应公司的要求,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的H股交易自2004年12月10日下
午3:12始停牌。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提出申请,将分别于200
4年12月13日上午10:30及2004年12月13日上午9:30恢复A股及H股的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www.sse.com.cn,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The Standard》,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和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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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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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澄清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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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谨此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联交所)
,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有关条款作出的有关最近
公司H股成交量的上升及于2004年12月15日刊载于香港《文汇报》的有关公司料
可追回欠款的报道(下称:该报道)查询作出本公告。
公司已知悉最近H股成交量之上升,兹声明公司并不知悉该导致有关上升之
任何原因,除2004年12月10日之公告以及下文“新闻查询之澄清”一节由公司作
出之新闻查询之澄清者外。
除2004年12月10日之公告所披露者,以及下文“新闻查询之澄清”一节由公
司作出之新闻查询之澄清外,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
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有关条款须予公开者。董事会亦不知悉任何足以或可
能影响价格之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有关条款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
新闻查询之澄清:于2004年12月15日,联交所就有关报道发出一份新闻查询
(下称:该新闻查询),公司宣布对有关该报道之消息来源并不知情。公司其中一
名执行董事李安建并无对该报道之资料表达意见,资料内容于此重述为“有信心
收回上海易美通信实业结欠的1.62亿元人民币应收帐款,并相信无须为此帐款作
出拨备,亦不会影响今年度业绩。”,并评论该等资料为不准确。除该报道中有
关公司股价之资料(资料于此重述为“该公司昨日股价继续受压,曾低见0.99元
,接近三年低位,收市报1.02元,全日跌0.97%。”及为公司所确认)外,公司认
为该报道之内容并不准确且无实质内容。公司已就可能未能从上海易美通信实业
有限公司收回应收帐款人民币162140000元(于2004年6月30日)对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之营运及财务拨备之影响一直积极进行评估,惟未能于现阶段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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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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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新增上证180 |
入选、剔出指数,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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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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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1.08是南京熊猫(600775)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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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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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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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及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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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1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及四届五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三、通过续聘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3
年度国际及国内核数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4月29日上午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以上
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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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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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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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通告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03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工会阅览室举行2002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处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董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监事会报告。
3、审议通过2002年度经审核财务报告。
4、审议通过2002年财政年度除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通过追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2002年度国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6、续聘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03年度国际及国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施秋生
2003年3月12日
附注:
1、凡于2003年3月28日(星期五)交易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2002年度之股东周年大会。于2003年3月28日之交易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可持身份证或股东帐户卡出席股东周年大会。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有)须持其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代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如有)于2003年3月29日起至2003年4月9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前往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全体本公司H股之持有人务须注意,本公司将由2003年3月29日起至2003年4月29日止(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之过户登记手续。于2003年3月28日之办公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H股持有人或其代表或其委任代表均有权凭身份证明文件或护照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倘股东由委任代表代其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则该委任代表必须携同委任书出席。
3、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之股东均可委派一名或以上委任代表(彼等毋须为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
4、倘股东委派一名以上委任代表,则只可在投票表决时方可行使有关之投票权。
5、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委任人或获正式书面授权之代理人亲笔签署,委任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倘代表委任表格由代理人代表该委任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由公证人证明。代表委任表格连同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在股东周年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办公地址方为有效。
6、打算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股东必须于2003年4月9日之前亲自或以邮递或图文传真方式将书面答复送交本公司之办公地址。该书面答复不会影响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权利。
7、预料股东周年大会需时半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股东及委任代表负责本身之旅费及住宿费。
8、本公司之办公及联系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
邮政编码:210002
电话:8625-4801144
传真:8625-4820729
授权代表:施秋生先生
NANJINGPANDAELECTRONICSCOMPANYLIMITED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回条
致: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吾等(中文姓名/名称)(英文姓名/名称)
股东名册上地址为股东编号(如有)
为贵公司股本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份:A股/H股之注册持有人,兹通知贵公司本人/吾等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03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工会阅览室举行200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日期:2003年月日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写中英文名及股东名册上的地址。
(2)请将阁下登记之A股/H股股份数目填上,请删去不适用者。
(3)此回条在填妥签署后须于2003年4月9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此回条可亲身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图文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通讯及联系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图文传真号码为:(8625)4820729,邮政编码为:2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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