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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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0.5(含税),税后10派0.4,登记日 ,2005-06-01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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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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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0.5(含税),税后10派0.4,红利发放日 ,2005-06-08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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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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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0.5(含税),税后10派0.4,除权日 ,2005-06-02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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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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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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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宏盛科技”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万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世茂股份)]诉Origon Group Corporation偿还债务及利息,并由公司大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普实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案,日前已经结案。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调解下,由宏普实业与世茂股份达成协议,现宏普实业已按协议将全部款项23215824.07元支付完毕(含欠款本金16723261.50元,本金利息、罚息及一审诉讼费6492562.57元)。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已于2005年5月23日解除了对宏普实业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5334452股的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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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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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预增](600817) 宏盛科技:公布200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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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宏盛科技”公布200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经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5年半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50%以上。公司200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21651009.91元,每股收益0.26元。
公司2005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5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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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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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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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宏盛科技”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总资产 1,364,913,963.83 1,869,446,597.42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07,991,094.66 190,324,896.84每股净资产 2.10 1.92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10 1.92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75,173.59 -20,975,173.59每股收益 0.18 0.18净资产收益率(%) 8.49 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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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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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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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召开五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推选龙长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龙长生兼任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李树郁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四、推选陈荣福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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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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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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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四次股东大会(2004年股东年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
二、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底总股本99021589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含税)。
三、公司2005年度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
四、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五、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六、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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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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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23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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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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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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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宏盛科技”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9日至30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200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及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其作为新提案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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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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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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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宏盛科技”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3日召开董事会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2005年4月7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5年4月12日下午1:30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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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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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召开第十四次股东大会(2004年股东年会),停牌一天 ,2005-04-12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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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4月12日(原定于2005年4月7日,现延期至2005年4月12日)下午1: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召开公司第十四次股东大会(2004年股东年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2004年年度报告;
2、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200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7、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9、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及的议案;
1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3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派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书附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4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会期半天。
2、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人:李树郁
联系电话:58765800
传真:58870670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卡号: 持股数: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是否具有表决权:是( )否( )
对每一审议事项的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代理人决定( )
是否对可能列入议程的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是( )否( )
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代理人决定( )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图表决:是( )否( )
2、如对列入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分别有不同的表决意见,请在委托书中另外说明
附件二: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志高、吴宪和、刘红忠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三日于上海
附件三: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志高、吴宪和、刘红忠,作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志高、吴宪和、刘红忠
二○○五年三月三日于上海
附件四:
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长生先生,1962年生,硕士。历任上海万象帝王百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宏普实业董事。
孙自立先生,1949年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粮油贸易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第一、二届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任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集团企业策划部经理。
黄德丰先生,1963年生,大学。历任上海市粮食学校团委书记兼学生科长、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公司副总经理。
沈哲男先生,1960年生,大学,历任SHEARSON LEHMEN HUTTONSBROTHER经理、FUTURELINK LTD金融、开发、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
周延杰先生,1955年生,大学,讲师。历任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总支书记。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任股东单位中国粮食贸易公司实业部经理。
鞠淑芝女士,1938年生,大学。历任农业部干部、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局干部、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宏普实业董事长。
张志高先生,1965年生,大学,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电机厂技术员、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宪和先生,1949年生,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贸易经济学系主任。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上海市第49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所所长、河南省商丘市政府经济顾问、中国市场营销学会理事。
刘红忠先生,1965年生,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系主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国际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
附件五: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换届及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相关任职资格要求,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
二、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及确定200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我们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张志高、吴宪和、刘红忠
二○○五年三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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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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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为“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0-07-17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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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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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2登记日 ,2004-07-23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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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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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2转增上市日 ,2004-07-27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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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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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2除权日 ,2004-07-26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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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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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2除权日 ,2004-07-26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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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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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2转增上市日 ,2004-07-27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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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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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转增,10转增2登记日 ,2004-07-23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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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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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08登记日 ,1997-07-10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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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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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08红利发放日 ,1997-07-11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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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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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登记日 ,1997-07-10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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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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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除权日 ,1997-07-11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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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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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年度分红,10派1(含税),税后10派0.08除权日 ,1997-07-11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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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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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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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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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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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宏盛科技”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909,441,921.45 1,059,316,536.8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81,626,961.98 151,247,448.28
每股净资产 1.83 1.5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83 1.53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81,432.01 83,528,734.85
每股收益 0.09 0.31
净资产收益率(%) 4.81 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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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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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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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2004年度董事会第七、八次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通过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1000万美金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期限为授信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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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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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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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宏盛科技”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0日至13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
式召开2004年度第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市浦东分行(下称:建行浦东分行)续借人民币2100万元的议案:
公司向建行浦东分行申请续借人民币125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所
拥有的良友大厦首层甲部、13层、22层部分(共计面积2704.03平方米)作抵押担
保。(该笔贷款原为人民币2500万元,办理借新还旧,压缩人民币1250万元。)
公司向建行浦东分行申请续借人民币85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由上海宏
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提供保证担保。(该笔贷款
原为人民币1700万元,现办理借新还旧,压缩人民币8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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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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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宏盛科技”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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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接大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关于上海万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宏普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案,目前尚未结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
定书,继续冻结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277871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9%,冻结期限为2003年5月12日至2003年11月1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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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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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宏盛科技”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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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8日至10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
召开2003年度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为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延中支行申请1000万元
美金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二、关于为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闸北支行申请600万元美
金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上述
两项授信额度担保金额合计约占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值的109%。
有关担保合同目前尚未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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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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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7)“宏盛科技”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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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7月21日至22日以通讯传真
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0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普
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宏普国际)向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宏普国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
行申请1000万美金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有关担保合同目前尚未签署。
(600817)“宏盛科技”公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3年7月21日,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宏普国际)及上海宏
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农业银行黄浦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及《保证
合同》,借款及担保金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 期限为2003年7月21日至2004年7
月10日。
2003年7月15日,宏普国际及公司分别与上海银行延中支行签署了《信用证
开证人民币保证金授信额度协议》及《信用证开证人民币保证金授信额度担保书
》,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为6640万元人民币,用于宏普国际向上海银行申请开立
进口贸易项下信用证之用途,期限为2003年6月27日至2004年6月27日。
2003年7月13日,宏普国际及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闸北支行签署了《进口信
用证减免保证金授信额度协议》及《进口信用证减免保证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为600万元美元,用于宏普国际向浦发银行闸北支行申请开
立进口贸易项下信用证之用途,期限为2003年7月13日至2004年7月12日。
公司到目前为止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借款担保人民币3850万元;授信额度担
保人民币6640万元,美元18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全部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现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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