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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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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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此次为浙江医药向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
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003年8月29日至2003年12月19
日。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57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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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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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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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2日召开六届二十六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的股权(计
800万股)转让给杭州方豪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杭州五环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评估值:1.71元/股)为主要参考依据,拟定为
2.20元/股,转让总金额为1760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林俊波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相子强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0月20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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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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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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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0日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的股权
(计800万股)转让给杭州方豪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拟定为2.20元/股,转让总
金额为176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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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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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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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二
十七次董事会及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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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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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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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1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三十七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建行杭州之江支行续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此次借款
由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期限需经银行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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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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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0)“新湖创业”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借款,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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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三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林俊波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二、通过提名金雪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根据公司有关规则,进一步明确授权公司经理对投资金额(实际中签投资
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新股申购行使决定权。
四、同意公司向建行杭州之江支行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2003年6月
27日至2004年6月27日。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8月4日上午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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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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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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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过召开本公司二00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03年8月4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 审议关于提名金雪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至2003年7月28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5、登记办法:
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3年7月30日和31日
登记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
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055977、0571-87055978
传真:0571-87055977、0571-87055978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公告所列示事项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此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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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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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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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接股东单位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因
前期法人股质押贷款合同期限将至,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杭州
西湖支行重新签订了贷款合同:将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9982500股以及其控股子公司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30550854
股,共计40533354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质押期限为2004年4月8日
至200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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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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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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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前十名股东中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和上海富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的股份为非流通股股份,相
应地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及持股数详见3月6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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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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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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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日召开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及
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改预案。
五、通过公司1995年对绍兴物资器材公司提供担保所造成的损失174万元作为
会计差错更正。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9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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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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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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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12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调整后)
总资产 1,783,560,689.28 1,331,399,881.0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75,449,792.90 160,372,178.10
每股净资产 1.255 1.14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089 1.108
2003年 2002年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118,103,889.93 100,994,350.17
净利润 14,496,820.51 2,764,246.09
每股收益 0.104 0.02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54 -2.443
净资产收益率 8.263% 1.724%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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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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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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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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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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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三十一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上海普陀支
行借款陆仟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04年1月20日至2006年11月16日。本次借款
由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续借款贰仟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待银
行核准。此次借款以公司在绍兴市中兴中路108号三层、四层楼房作抵押(该项资产
评估值:4152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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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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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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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三十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建行杭州之江支行续借款肆仟万元人民币。此次借款由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期:2004年1月16日至200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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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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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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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向招
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借款贰仟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2004年2月13日至2005年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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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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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6.06是新湖创业(600840)除权基准日 |
发行与上市-除权基准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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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基准日配股2.5,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6937.09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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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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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6.20是新湖创业(600840)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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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配股2.5,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6937.09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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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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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9.0953股,配股价:2.8元/股,配股可流通部分上市 |
配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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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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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9.0953股,配股价:2.8元/股,申购代码:沪市 深市 ,配售简称: |
配股发行,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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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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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9.0953股,配股价:2.8元/股股权登记日:1995-10-06,,配股缴款日1995-10-09到1995-10-20 |
配股缴款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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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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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9.0953股配股价:2.8元/股,股权登记日:1995-10-06,配股缴款截止日 |
配股缴款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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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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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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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向中国建设银行温州中山支行的借款期限已到,根据公司200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同意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温州中山支行续借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2003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本次借款由公司和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拥有的土地(土地位置:永嘉县殴北镇罗浮村,面积:23288.7平方米)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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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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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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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九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杭州天水支行续借3000万元人
民币,借款期限:2000万元为2004年1月2日至2004年12月30日;1000万元为2003
年12月30日至2004年12月30日。本次借款仍以公司在绍兴的资产:绍兴市人民中
路636号地下室和632号-636号底层商场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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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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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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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元) 1,786,262,292.18 1,331,399,881.0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164,723,312.17 160,372,178.10
每股净资产(元) 1.179 1.14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0.991 1.108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954,399.46
每股收益(元) 0.007 0.031
净资产收益率(%) 0.006 2.6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005 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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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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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0)“浙江创业”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基本资料变动,借款,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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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1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2003年度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方案。
三、通过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方案:同意
将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99%的股权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人民
针纺厂所持有的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宁波嘉源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和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
司2003年3月31日每股帐面净资产值:1.0576元/股(52877915.26元/50000000股),
其中: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让20%;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80%。
转让后,公司和绍兴市人民针纺厂不再持有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股权。
四、通过公司更名的方案:同意将公司名称更名为“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相应地变更为“新湖创业”。
五、通过有关临时占用公司股东资金的事项。
(600840)“浙江创业”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1日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2003年4月21日至200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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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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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0)“浙江创业”公布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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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此次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医药)向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2003年3月31日至2003年9月15日。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66200万元(其中:为浙江医药担保
9700万元;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56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600840)“浙江创业”公布关于延期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中有一项议案
为:“审议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但由于公司
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近期业务较为繁忙,不能如期出具有关评估报告,故公
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由2003年4月14日推迟到2003年4月21日上午召开,其他事
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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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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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0)“浙江创业”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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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133139.99 82392.14 61.59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16211.22 15916.62 1.8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0099.44 15423.87 -34.52
净利润(万元) 278.42 -5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484.27 -485.25
每股收益(元) 0.020 -0.037 154.05
每股净资产(元) 1.160 1.139 1.8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120 1.091 2.66
净资产收益率(%) 1.705 -3.2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9.245 -3.049 -203.2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43 -2.099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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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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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0)“浙江创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基本资料变动,借款,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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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2日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及
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
三、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通过转让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股权的方案:同意受让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每股转让价格为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2月末每股帐
面净资产值;同意将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温州新湖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2月末每股帐面净资产值。转让后,浙江兆兴商贸有
限公司不再持有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同意将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绍兴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667%
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高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绍
兴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2月末每股帐面净资产值。转让后,浙江兆兴商
贸有限公司不再持有绍兴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五、通过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预案:拟将
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嘉源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2003年3月末每股帐
面净资产值(该公司2002年末每股帐面净资产值为1.27);拟将公司所持有的浙江
兆兴商贸有限公司79%的股权和绍兴市人民针纺厂所持有的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
司1%的股权转让给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浙江兆兴商贸
有限公司2003年3月末每股帐面净资产值。转让后,公司和绍兴市人民针纺厂不
再持有浙江兆兴商贸有限公司股权。
六、通过公司更名的预案:拟将公司名称更名为“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相应地由“浙江创业”变更为“新湖创业”。
七、同意将公司资产绍兴市解放北路258号房产作抵押(面积:9798.96平方
米;净值:2917.23万元),向中信实业银行杭州天水支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
时间、期限与银行协商后确定。
八、通过有关占用公司股东资金事项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4月14日上午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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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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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0)“浙江创业”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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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于2003年3月5日经拍卖获得上海首列磁悬浮列车冠名权,即上海首列磁悬
浮列车将冠名“新湖明珠城”。
拍卖价格:2090万元,手续费41.8万元,实际结算价款:2131.8万元。
有效期限:两年(自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磁悬浮交通发展有
限公司签订冠名权转让合同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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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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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0)“浙江创业”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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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十七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温州新湖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瑞安市安阳镇(yun dang)桥村经济合作社联建开发安阳E区
两地块(占地面积分别约为5874平方米和7555平方米)。合作形式:对方出地块,
我方出资金,建成后我方归还对方部分房产。项目预计总建筑面积:6万余平方
米,总投资约为1亿元人民币(滚动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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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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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0)“浙江创业”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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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六届十六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开发上海新湖明
珠城项目。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定期地临时占用
了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五环实业有限公司资金。现经各方协商,董
事会同意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资金实际占用天数,按照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向上述两家单位支付资金占用费。其中2002年度应付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3.10万元,应付杭州五环实业有限公司347.87万元(利息挂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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