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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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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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89,346,907.07 583,300,331.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72,542,848.14 -273,933,508.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7562 -0.556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243,957.99 -170,362,161.93
基本每股收益 -0.1202 -0.34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34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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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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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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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9日收到天津海事法院(下称: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两份,关于津联运输有限公司(原告,下称:津联运输)因船舶租用担保合同纠纷起诉公司(被告)一案,法院于2009年9月22日裁定:准予津联运输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包括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376725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扣押公司所属的中国籍“天荣号”、“天利号”集装箱货船(活扣);责令公司提供35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开庭通知;公司各项经营业务仍在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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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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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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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9日收到天津海事法院(下称: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两份,关于津联运输有限公司(原告,下称:津联运输)因船舶租用担保合同纠纷起诉公司(被告)一案,法院于2009年9月22日裁定:准予津联运输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包括冻结公司银行存款1376725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扣押公司所属的中国籍“天荣号”、“天利号”集装箱货船(活扣);责令公司提供35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开庭通知;公司各项经营业务仍在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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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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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9-10-28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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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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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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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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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目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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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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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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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5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稽查局(下称:天津稽查局)有关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天津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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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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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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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日接到李天虹转发的股权过户登记确认,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公司31571280股非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1%)及权益已过户到李天虹个人名下。截至目前,李天虹共持有公司31571280股非流动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公司于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新华物流)转来的资料,经有关单位核准,大新华物流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13亿元。增资后,大新华物流的股权结构无重大变化情况,公司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等也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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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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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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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于2009年8月27日、28日、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其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截至目前,公司生产情况稳定,未发现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同时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在咨询主要股东后,公司控股股东表示,其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两周内,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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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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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S*ST天海(*ST天海B)”变为“SST天海(ST天海B)” ,2009-08-27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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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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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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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26日停牌一天,自2009年8月27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A股、B股股票简称分别变更为“SST天海”、“ST天海B”,同时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日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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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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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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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26日停牌一天,自2009年8月27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A股、B股股票简称分别变更为“SST天海”、“ST天海B”,同时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日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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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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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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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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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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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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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513,679,374.35 562,415,796.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12,321,739.45 -209,159,506.62
每股净资产 -0.634 -0.4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 82,972,061.76 227,573,184.63
净利润 -111,118,203.94 -38,978,448.89
基本每股收益 -0.2256 -0.07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2258 -0.079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969 -0.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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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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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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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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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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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38) *ST天海B: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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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路证券营业部 145929.5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145577.5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87356.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61028.8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50934.7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路证券营业部 237213.9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91842.9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89342.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57837.7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466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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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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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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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曾于1999年11月与挪威船东签署十年期限的光船租赁协议,约定公司为“天光/天明/天富”三条船舶的光船租赁使用人。根据近期海运市场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经与挪威船东协商,公司于北京时间2009年7月7日12:00将上述三条船舶分别交还给挪威船东,同时挪威船东已经签署接收三条船舶的确认文件。公司声明:自该时点起,公司已经不再是三条船舶的管理公司,同时不再承担相关船舶管理公司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公司预计,尚不排除三条船舶交接后可能引发的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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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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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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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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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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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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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借款合同纠纷涉及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下称:建设银行)因借款合同(签署日为2006年9月18日,借款总额为180万美元)纠纷,通过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津二中院)起诉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70万美元一案。天津二中院于日前签发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164万美元及相应欠息和违约金,同时判决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海集团)和公司子公司天津津海海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目前天海集团已经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应收天海集团6.62亿元款项涉及诉讼事项和公司起诉天海集团返还原物涉及诉讼事项已经被相关法院受理,但尚未判决;公司所属船舶碰撞事故涉及诉讼已经终审仲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下称:工商银行)因借款合同(签署日为2005年6月30日至8月9日)纠纷,通过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津一中院)分五个案件(每个案件各自涉及金额为900万元)分别起诉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其后通过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下称:和平法院)分别提出五个起诉,诉请公司分别支付上述五个案件涉及借款的利息及罚息一案。天津一中院、和平法院于日前分别签发了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分别支付上述五笔借款本金合计4500万元,同时判决天海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判决公司分别支付上述五个案件涉及借款的利息及罚息合计764.74万元等。
工商银行因借款合同(签署日为2005年6月30日至2006年2月17日)纠纷,通过天津一中院分七个案件(每个案件各自涉及金额为900万元、700万元、650万元、695万元、600万元、900万元、720万元)分别起诉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合计5165万元,同时起诉天海集团承担连带责任等;其后又通过天津一中院分别提出七个追加诉讼请求申请,诉请公司分别支付上述七个案件涉及借款的利息及罚息合计882.26万元,同时起诉天海集团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等。
目前,天津一中院已经分别开庭审理上述14个案件,公司尚未收到判决书。
截止目前公司各项经营业务仍在正常进行,同时已在相应年度对诉讼涉及的本金和欠息进行了账务处理;公司不排除对有关罚息诉讼事项提起上诉的可能,对公司的影响还需要根据最终判决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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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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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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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第二大股东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平杰公司)函件:平杰公司已于2009年4月经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准注销企业登记,依照相关规定,平杰公司注销后的权利、义务和剩余财产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予以承继。其它股东对平杰公司名下的公司31571280股的股份及权益不主张权利,自愿表示放弃,同意全部由李天虹(平杰公司股东之一)一人承继。李天虹将在近日办理股权承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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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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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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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五、通过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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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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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9-08-31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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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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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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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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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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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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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价格于2009年6月11日、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同时在两个交易日中同一营业部净买入股数占当日总成交股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且公司未有重大事项公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其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截至目前公司生产情况稳定,未发现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同时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表示,其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两周内,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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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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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06-30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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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 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08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8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7)关于公司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公司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参阅本公司临时公告)本议案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高斌华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议案
(10)选举郭健担任本公司董事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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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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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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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与麦特森航运公司(下称:麦特森)船舶碰撞纠纷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维持青岛海事法院判决。扣除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外,由麦特森赔偿公司损失(包括修船费、抢险装卸费、集装箱救助报酬、SCOPIC 酬金和仲裁费、集装箱租金损失及全损赔付费等本金以及利息),预计总额约为等值人民币500万元左右。公司已安排有关人员,尽快执行相关索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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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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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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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高管人员聘免事宜。
二、通过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及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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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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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收关联方款项进展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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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新华)有关《确认函》:经与公司核对,截止2008年12月31日,扬州育洋海运有限公司(目前为大新华的子公司,下称:育洋海运)对公司的应付款项折合人民币共计7955971.11元。经协商,大新华同意代育洋海运偿付上述款项。该款项支付方式为抵减公司对大新华的其他应付款。
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上述《确认函》对相关应收、应付款项的抵减方式,并要求财务部门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账务处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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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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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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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09年4月15日、5月8日披露了关于应收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6.62亿元账款进展情况及诉讼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司于日前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传票》,将开庭时间改为2009年6月22日。
日前公司收到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解决公司历年欠缴营业税问题的报告》:公司2003年-2008年应缴营业税5955万元,已缴3160万元,欠缴2795万元。经研究意见为:对公司上述欠缴营业税给予先征后返政策,从2009年起,公司须按规定缴税。公司将按照该《报告》要求,尽快安排实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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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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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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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与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就代理垫付成本、代理收取运费、支付船舶租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09年度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100000000.00元、3500000.00元,2008年度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4153018.76元、8754433.84元、47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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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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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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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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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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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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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价格于2009年5月8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其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同时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表示,其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截至目前公司生产情况稳定,未发现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两周内,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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