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0-04-20
|
2009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 2008年
营业收入 186,545,011.92 383,788,59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6,406,981.95 8,379,92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5,141,577.82 -119,012,041.11
基本每股收益 -0.48 0.01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5179 -0.24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812 -0.1632
2009年末 2008年末
总资产 533,154,806.88 562,415,796.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37,610,517.46 -209,159,50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8923 -0.42
公司2009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有强调事项。
|
|
2010-04-12
|
有关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就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关于应收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被告)6.62亿元账款事宜,公司于2010年4月8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签发的有关《民事调解书》,内容包括原告与被告债务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天津高院予以确认。本次《民事调解书》涉及原被告双方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将天海化纤厂名下的天津市塘沽区东盐路9号约17.63万平方米土地过户到原告名下,办理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以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确保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给原告时其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地。
2、原被告双方资产查封及保全行为的解除,主要包括本调解书生效后原告负责申请解除查封保全的中国太保股票和其他有效资产。解封后的中国太保股票将主要用于归还原告在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向挪威巴格谢夫公司代表的船东方支付或有赎购船费用约1亿元人民币、支付天海化纤厂土地转让中涉及相关费用、支付被告为腾空及移交马场道207号房产需另地安置办公用地的费用约4000万元人民币。
3、原告银行借款的偿还及被告连带担保责任的解除,主要包括被告承接原告在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其中工商银行贷款本金为9665万元人民币,建设银行贷款本金为161.5万美元;被告履行相关义务后,原告负责在20个工作日内与有关债权银行通过还款或置换其他担保人等方式一揽子解除被告历史上为原告贷款所承担的包括所有涉及银行在内的全部担保责任;原告负责天津银行、交通银行和农业银行全额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的归还及解除被告的担保责任;被告履行本条义务作为被告及其控制或管理的公司归还欠对原告有关债务的一部分。
4、原被告双方互相占用对方固定资产的处理,主要包括本调解书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被告及其控制或管理的公司完成历史上占用原告拥有的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141号和143号、马场道207号、西康路70号以及金泉里13、14门等房产归还手续的办理工作,并于本调解书生效后3日内腾空重庆道141号和143号房产后移交给原告;原告同意将西康路70号、金泉里13、14门两处房产长期出租给被告或被告指定的单位,具体租赁内容和方式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历史遗留的被告应收原告集装箱箱租金和原告应收被告房产租金及水电暖等费用互相冲抵,均不再相互支付。
5、被告与挪威船东无法达成协议的处理,主要包括双方共同遵守调解书的约定义务的同时,被告同意免除原告4个月租金以及另外四个月的租金支付方式另行商议;船舶退租后的理赔等事项由原告直接与挪威船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被告同意支付100万美元给原告;被告将尽力配合原告处理三条船涉及的问题。
6、关于6.62亿元及其它债务追偿,主要包括在各方履行本调解书的义务和分别完成各自有关义务后,将在不受其他方是否履约影响的情况下独立获得相对应的权利。在被告如约完成本调解书有关条款的义务后,原告将放弃要求被告归还6.62亿元人民币债务的追偿权利,同等条件下,被告也不再向原告追索有关权利。
7、案件受理费实收人民币1866245元,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933122.5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承担。
上述案件执行结果将对公司资产负债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
|
2010-04-01
|
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目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10-03-29
|
拟披露季报 ,2010-04-22 |
拟披露季报 |
|
|
|
2010-03-25
|
(900938) ST天海B: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停牌 |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价格于2010年3月22日-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除已公告涉及的事项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截至目前公司生产情况稳定,未发现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同时到目前为止并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两周内,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10-03-24
|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召开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协议书》之协议一、协议二和《关于解决“天光、天明、天富”三条船历史问题的确认书》。
|
|
2010-03-24
|
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关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应收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海集团或甲方)6.62亿元账款事宜,2010年3月22日,天海集团与公司和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新华物流或丙方)签署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协议书》之协议一、协议二和《关于解决“天光、天明、天富”三条船(下称:三条船)历史问题的确认书》(下称:确认书)。相关协议书和确认书中,涉及公司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协议一约定的主要条款:天海集团将其所属企业名下的天津市塘沽区东盐路9号约17.63万平方米土地过户到公司名下,在本协议生效的同时由甲方负责其所属企业天海化纤厂与乙方签订该土地转让协议书;协议并对甲乙双方资产查封及保全行为的解除、甲乙双方银行或有负债的清理和连带担保责任的解除、三条船光租违约问题的处理、甲乙双方互相占用对方固定资产的处理、关于6.62亿元及其它债务追偿等事项作出相关约定,该协议尚需满足有关生效条件。
关于协议二约定的主要条款:协议二约定的主要内容中,涉及三条船舶的事项以确认书为准,其他内容与协议一相比无变化情况。
关于确认书约定的主要条款:根据协议一和协议二约定的条款,同时考虑和挪威巴格谢夫公司谈判及签约没有最后确定,甲乙经过友好协商,形成确认书主要内容如下:如甲方与挪方达成协议,则甲乙同意执行协议一;如甲方与挪方达不成协议,则甲乙同意执行协议二,并按相关约定的办法办理有关问题。
|
|
2010-03-08
|
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截至日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陆续收到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海集团)发来的《公函》和转发的《通知》,对涉及相关事项的或有风险提示如下:
公司于2010年2月24日收到天海集团《关于解决天光、天明、天富三条船舶(根据公司与挪威船东签署的有关租赁协议,公司为该三条船舶的光船租赁使用人;且公司已于北京时间2009年7月7日12:00将三条船舶分别交还给挪威船东)历史遗留问题进展情况的函》,表示“天海集团未能按照 MOA 第三条款之规定支付挪威方购船款,挪威方依据 MOA 第13条内容,决定取消 MOA,同时挪威方将保留 MOA 项下的所有权利。”;公司于2010年3月5日收到天海集团《关于挪威船东最终取消三条船舶履约协议情况的通知函》,经天海集团于2010年2月21日至3月2日连续向挪威船东发出4封函件,希望挪威船东消除误解,避免发生法律风险。但挪威船东于2010年3月3日再次回函并正式拒绝了天海集团的要求和意见,全面推翻在前一阶段由挪威船东自己提出的解决方案,明确提出撤销 MOA 等协议、重启司法仲裁以及全面提出索赔的意见。
根据上述公函和通知,公司预计无法排除引发挪威船东启动国际诉讼或仲裁的可能。目前公司预计或有诉讼或仲裁涉及总金额约为1000万美元左右,主要包括“天海集团未能按照 MOA 第三条款之规定支付挪威船东购船款”和公司退租船舶等事项。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10-03-01
|
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股权分置 |
|
目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10-02-04
|
诉讼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3日接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下称:香港高院)原讼法庭有关《传讯令状》,原告 CALYON(下称:东方汇理银行)因借款合同纠纷,通过香港高院起诉公司,香港高院立案受理并于2010年2月2日发出附有《申索背书》的《传讯令状》,要求公司于14日内作出答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6年8月底,公司以自有船舶“天发”、“天达”、“亚荣”作为抵押保证,向东方汇理银行借款1000万美元,期限为4年。东方汇理银行在《申索背书》中向香港高院诉求:请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70282.17美元及利息和违约金等。
本案尚未进入庭审阶段。
|
|
2010-01-29
|
200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
根据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预测,公司2009年度业绩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839万元)。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和财务数据,以最终的审计结果为准。
|
|
2010-01-18
|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天燕轮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光船租售交易的议案。
六、选举张建新担任公司监事 |
|
2010-01-15
|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停牌 |
|
|
|
2010-01-11
|
董事会决议暨关于撤销股东大会议案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东大会事项变动,重要信息变更 |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有关决议,鉴于原计划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授权董事会在一定范围内行使部分权限的议案》,公司实施相关工作的条件尚不具备,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计划于2010年1月1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撤销该项议案 |
|
2009-12-31
|
召开2010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1-15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
(1)《关于天燕轮2008 年度及2009 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天燕轮2010 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5)《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光船租售交易的议案》
(8)《关于选举张建新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
|
2009-12-31
|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免去赵锡龙公司副总裁职务。
二、通过将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变更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最终结果以工商审批为准)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内外贸汽车船运输、邮轮运输(最终结果以有关主管机关审批为准)的议案。
四、通过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天燕轮2008年度及200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天燕轮201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光船租售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自有的需入坞大修的老旧船舶天利轮和天胜轮(船龄均为27年,截至2009年9月末净值分别为2574万元、2964万元)光船租售给泉州通达船业有限公司(下称:泉州通达),租售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2785760元和11750400元,坞修费用约500万元人民币由泉州通达承担;交易方式为泉州通达向公司支付租金,其中天利轮为人民币9698元/天、天胜轮为人民币9220元/天;租期为4年;到期后船舶归泉州通达所有。
八、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在一定范围内行使部分权限的议案,包括:单笔金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的融资事项;对公司部分老旧船舶的资产处置交易事项行使决定权,处置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授权有效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或者本届董事会对上述授权作出调整为止。
九、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月15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2009-12-31
|
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
鉴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于2008年2月20日发生转移,长江租赁有限公司(下称:长江租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现将追认的天燕轮2008年度、2009年度关联交易,以及天燕轮2010年度如下:
公司于2007年12月18日与长江租赁签订的“天燕轮”售后回租协议,公司将“天燕”轮出售给长江租赁并租回。公司已于2008年1月18日收取出售天燕轮所得5366万元,扣减租赁押金2366万元及250万元其他费用之后,共计人民币2750万元,租赁利率为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1.5%。该关联交易中出售天燕轮部分,公司按照2007年市场评估价值定价,至2008年年度报告其出售价格高于公允价值13687373.38元人民币。
公司于2008年12月20日与长江租赁签订船舶租赁合同,自2008年12月20日起至2009年12月20日止续租天燕轮一年,全年租金为3385946元人民币。
现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就天燕轮与长江租赁在原天燕轮《船舶租赁合同》基础上,继续签订续租合同,租赁期限仍以一年为限,交易价格不超过2009年度协议价格,即全年支付租金总额约为340万元人民币。
|
|
2009-12-31
|
拟披露年报 ,2010-04-20 |
拟披露年报 |
|
|
|
2009-12-31
|
召开2010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1-15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
(1)《关于天燕轮2008 年度及2009 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天燕轮2010 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5)《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光船租售交易的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会在一定范围内行使部分权限的议案》
(9)《关于选举张建新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
|
2009-12-31
|
召开2010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1-15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
(1)《关于天燕轮2008 年度及2009 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天燕轮2010 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5)《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光船租售交易的议案》
(8)《关于选举张建新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
|
2009-12-31
|
注册地址由“天津港保税区京门大道188号”变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2010-01-15 |
注册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9-12-3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01-1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9-12-01
|
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目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控股股东尚未提出股改动议,且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09-11-27
|
办公地址由“天津港保税区京门大道188号;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7号”变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 ,2009-11-30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9-11-27
|
迁址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于2009年11月30日变更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邮编300308),公司联系电话变更为022-58679088,传真号码变更为022-58679130。
|
|
2009-11-27
|
办公地址由“天津港保税区京门大道188号;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7号(邮编300204)”变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邮编30030 ,2009-11-30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9-11-27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B股股票价格于2009年11月24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受国际金融危机和航运市场衰退影响,公司前三季度收入下降且业绩为亏损约1.7亿元,公司已经通过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开披露,全年业绩将根据最终审计结果进行披露;除公司已经核实的事项、公司及董事会确认的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除以上事项之外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两周内,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09-11-27
|
澄清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日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现《证券日报》及有关媒体于近日刊登了关于《大新华航空上市搁浅》的文章,其中涉及“大新华入主金海湾”和“金海湾可能借壳SST天海”的文字表述。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发出了书面问询函,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截至目前,其没有把舟山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相关股权或资产注入公司的计划,并且在未来三个月内无此计划。
公司所有信息均在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
|
|
2009-11-26
|
(900938) ST天海B:ST股票、*ST股票和S股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的股票 |
交易公开信息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228085.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219926.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215485.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169153.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证券营业部 143999.2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252164.24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镇宁路证券营业部 229221.7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195835.3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路证券营业部 191911.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 165368.95
|
|
2009-10-28
|
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股权分置 |
|
目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
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09-10-28
|
2009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89,346,907.07 583,300,331.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72,542,848.14 -273,933,508.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7562 -0.556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243,957.99 -170,362,161.93
基本每股收益 -0.1202 -0.34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34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981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