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12-28
|
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
(900955)“茉织华B”
根据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公司所持有的
上海茂麓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茂麓)75%股权转让给境外的POINTWELL INTER
NATIONAL CO LTD公司,公司与POINTWELL INTERNATIONAL CO LTD于2004年12月2
4日签署了《上海茂麓转股协议书》,协议项下所约定的收购价格以2004年10月3
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62084968.49元(即上海茂麓净资产评估值82779957.98元乘
以75%)为依据,经与POINTWELL INTERNATIONAL CO LTD协商作价人民币62084968
.49元(约折美元7498184.60元)。
|
|
2004-06-2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变为“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4-06-29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为“浩华中国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
|
|
2004-12-13
|
公布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会址的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
(600555、900955)“茉织华、茉织华B”
通知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2月20日下午召开2004年度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址为上海市延安西路396号上海美丽园龙都大酒店5楼。
|
|
2005-01-20
|
公布重大项目进展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
(600555、900955)“茉织华、茉织华B”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九龙山)
主要从事浙江九龙山区域土地开发。日前,浙江九龙山已获得首期开发的土地共
计1024.74亩,土地性质为商业及住宅用地,期限为40-70年不等。该土地的获得
将为目前公司借给浙江九龙山的款项偿还提供保障。
|
|
2002-12-31
|
2002.12.31是茉织华B(900955)股本基准日 |
权息-股本基准日,分配方案 |
|
股本基准日。2002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
2003-09-25
|
2003.09.25是茉织华B(900955)最后交易日 |
权息-最后交易日,分配方案 |
|
最后交易日。 2002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
2003-09-30
|
2003.09.30是茉织华B(900955)登记日 |
权息-登记日,分配方案 |
|
登记日。 2002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
2003-09-26
|
2003.09.26是茉织华B(900955)除权日 |
权息-除权日,分配方案 |
|
除权日。 2002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
2003-10-17
|
2003.10.17是茉织华B(900955)红利/配股起始日 |
权息-红利/配股起始日,分配方案 |
|
红利/配股起始日。 2002年,年度分配方案为:分红 |
|
2004-09-07
|
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18123(含税),税后10派0.18123,最后交易日 |
最后交易日,分配方案 |
|
|
|
2004-09-10
|
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18123(含税),税后10派0.18123,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
|
|
2004-09-08
|
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18123(含税),税后10派0.18123,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
|
|
2004-09-21
|
2003年年度分红,10派0.18123(含税),税后10派0.18123,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
|
|
1999-01-20
|
证券简称由茉织B股变为茉织华B |
公司概况变动-证券简称 |
|
|
|
2005-01-27
|
公布澄清说明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
近日,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对公司的一些报道,公司现
将有关情况澄清、说明如下:
一、茉织华约旦有限公司
2002年4月3日,公司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开开股份)、张宇
签订了股权转让原则协议,将公司所持有的茉织华约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开开
股份。按协议规定,公司收到开开股份划来股权预付款第一期人民币100万元。
截止目前,该转股协议仍然有效,转股行为尚在进行之中。该协议签署后,公司
将原投资款转至应收款-开开股份,茉织华约旦有限公司交开开股份经营管理。
公司又督促茉织华约旦有限公司的另外股东BOSCAN公司代开开股份向公司支付了
股权转让款19.5万美元。
公司目前帐面对该股权转让应收款-开开股份余额为人民币760万元,对茉织
华约旦有限公司应收款为人民币162万元,合计余额人民币922万元。已对该部分
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250万元,余672万拟在2004年提计坏帐准备。
二、嘉兴港区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嘉兴港区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下属
浙江茉织华印刷有限公司、浙江茉织华印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800万元,
占40%,占相对控股比例。其他投资者与开开股份及张晨或其关联方无任何关联
。该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目前正在经营嘉兴市中心两块地块共计约32000
平方米的开发,拟建成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的商住用房。目前,第一期工程已
建至18楼,即将结构封顶。该房产项目已获得了预售证,已签署预售合同占第一
期开发面积的60%以上,预计销售形势良好,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回报可观。
公司目前对嘉兴港区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400
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支付土地及工程款。按期计收委托贷款利息,利率为6.9
03%。
三、2005年1月26日有关媒体报道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公司
款项7512万元。经公司查证,公司与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
何款项往来。
|
|
2004-07-14
|
公布转让平湖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股权的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委托理财 |
|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
公司所持有的平湖茉织华服装有限公司(下称:平湖服装)75%股权转让给香港巴
印飞麓有限公司,经与香港巴印飞麓有限公司协商作价美元1921450元(折人民币
15900000元),双方于2004年5月13日签署《平湖服装转股协议书》。
通过本次交易除收回投资本金1245万元后,尚可收到收益345万元。
2003年7月10日,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委托
资产管理协议》,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期限1年。
日前,公司已收到全部受托管理资金人民币1亿元整及委托管理收益人民币
750万元整。
公司已支付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托管费人民币20万元整。
|
|
2004-07-17
|
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度存入上海市农信社各联社资金共计人民
币11.5亿元。公司除收到正常银行存款利息外,从上海小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鼎汇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益腾经贸公司、上海科瑞德实业有限公司等非关联
公司收到款项共计人民币55856400元,已依法缴纳有关税收。
由于该项收入没有相关业务合同的支持,因此公司在2003年年报中未计入收
入,暂挂“其他应付款”项下,内容为“无协议的咨询费收入”,性质为“尚未
确认的收益”。公司将与会计师协商后在适当的时候将该款项计入股东权益 |
|
2004-06-29
|
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04年6月29日下午13:30。现将会议召开的地址通知如下:
公司将假座上海市延安西路396号上海美丽园龙都大酒店5楼,会议议程等其他事项不变。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十一日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下午在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李勤夫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事变动的议案:
A、同意郭和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B、提名姚爱娣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公司董事会在二00四年度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短期投资的议案。具体形式为公司自营股票、有价证券及期货业务等。
四、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决定于2004年6月29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
1、会议时间:2004年6月29日下午1: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另行公告
3、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二00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00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二00三年度财务决算和二00四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审议公司二00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关于二00三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事变动的议案:
A、郭和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B、提名姚爱娣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将《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规定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8)审议关于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03及2004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9)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二00四年度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短期投资的议案。
(10)审议《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6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2004年6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4年6月10日);(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如委托,须同时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登记须有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和出席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04年6月18日(星期五)9: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65楼商务中心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股东登记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后),以便邮寄会议资料及会议通知。登记确认:信函登记以发出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参会股东登记表》为准。
来信请寄: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65楼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股东大会参会登记
邮政编码:200040
传真:0086-21-62883886
联系电话:0086-21-62883080*6500、6505
6、其他
(1)为保证会场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本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有价证券),会期半天,与会费用自理。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全部会议文件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5、《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股东帐号: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证券帐户:
委托权限: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爱娣:女,1967年11月生。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88年8月至93年12月,任江苏省丹阳市供销社主办会计;1994年1月至1995年7月任上海大千美食林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任上海新闵审计事务所所长助理;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上海闵行审计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1月起任上海信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附件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现就提名姚爱娣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7日于上海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姚爱娣,作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字):姚爱娣
2004年5月27日于上海
附件5: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
|
2004-07-06
|
公布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委托理财 |
|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关于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国债及委
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及农信社定期存款等情况予以补充公告。详见2004年7月6
日《上海证券报》。
|
|
2004-06-30
|
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委托理财 |
|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9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03年期末股本总数43450万股为
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境外股东红利分配按有关规定以
美元支付。
二、通过公司2003年年报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事变动的议案。
四、聘用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
年度及2004年度会计师。
五、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04年度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短期投
资的议案 |
|
2004-08-10
|
公布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根据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
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迅捷)作为申请保全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并查封冻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1亿元人民币或等
值资产的保全措施,冻结期自2004年2月5日至2004年8月5日。
上海迅捷于2003年11月在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开设法人机构帐户,存入
资金人民币1亿元,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动用该资金及操作。上海迅捷也未收
到过高额利息。案发后,公司了解到该资金已被从法人机构帐户内划转至与公司
无关联的自然人帐户中进行股票买卖。公司认为,如无证券公司的默许,不可能
出现该情况,广发证券在本案中扮演了不可推卸责任的角色。公司已向上海市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继续冻结广发证券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资产的申请。
上海迅捷存入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资金被动用的案件由于牵涉经济犯罪
,现已转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根据司法机关返缴发还的数额多少,再
行民事诉讼。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易富投资有限公司曾从未知名的第三方收到过无协议的
中介费人民币950万元,形式为银行本票,已入帐,目前挂其他应付款。
|
|
1998-12-24
|
1998.12.24是茉织华B(900955)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
发行起始日首发B股(发行价:0.28: 发行总量:11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35350万股) |
|
1998-12-30
|
1998.12.30是茉织华B(900955)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
发行截止日首发B股(发行价:0.28: 发行总量:11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35350万股) |
|
1999-01-18
|
1999.01.18是茉织华B(900955)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
上市日期首发B股(发行价:0.28: 发行总量:11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35350万股) |
|
2005-04-26
|
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
|
|
2004-08-24
|
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707,688,643 4,107,064,82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190,406,601 2,224,337,402
每股净资产 5.04 5.1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5.04 5.1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099,324,495 1,102,017,634
净利润 30,077,799 81,281,9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6,645,333 89,088,242
每股收益 0.07 0.19
净资产收益率(%) 1.4 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12,310 43,322,311
|
|
2004-01-30
|
(600555、900955)“茉织华、茉织华B”公布风险提示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
鉴于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90%下属子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
司(下称:迅捷印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帐户内出现异常情况,特向广大投
资者公告如下:
迅捷印务于2003年11月6日在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并于2003年11月11日在该帐户内存入一亿元人民币。之后
迅捷印务未对该帐户进行资金的划拨或进行证券交易,也从未授权任何人对该帐
户资金进行操作或进行证券交易,但经迅捷印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发现该帐户存在37900股股票,迅捷印务也曾多次要求该证
券营业部出具迅捷印务资金帐户余额等相关资料,但一直未果。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2004-02-11
|
(600555、900955) 茉 织 华:公布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
针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2月10日发布的公告,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
公司现将有关事实申明如下:
公司下属控股90%子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下称:迅捷印务)于2003
年11月在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开户并存入1亿元人民币后,因年度审计需要,曾
由财务人员向该营业部索取帐户资料,遭到拒绝。2004年1月16日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李勤夫本人亲自到该营业部了解情况,依然没有结果。公司认为广发证券无权拒
绝提供公司帐户资料,为维护公司利益,迅捷印务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广
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目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项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同时依法冻结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户内1亿元人民币现金作为诉讼的
财产保全。
|
|
2004-01-02
|
(600555、900955)"茉织华、茉织华B"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第十印染厂(下称:十印厂)于2003年11月20日签订了《关于转让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421505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十印厂将持有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518%国有法人股(共计52421505股)转让给公司。
目前,公司已预先将部分股份转让款计人民币56252677.61元支付给十印厂。股权转让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之中。
|
|
2004-02-06
|
(600555、900955) 茉 织 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下
称:迅捷印务)因在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和资
金帐户出现异常情况,且公司至今无法取得该资金帐户余额等相关资料。迅捷
印务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提起诉讼,并向高院提出1亿元人民币财产保全的申请。
目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项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同时裁定冻结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内1亿元人民币或查封、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作为诉讼的财产保全。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30日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以公司资产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保
全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查封冻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壹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资产的保全措施予以担保,并承担有关责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