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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06-11-14 10:39:59  上海证券报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0.64%)于2006年11月13日提出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新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新议案》作为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予以补充通知,并提交定于2006年11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原已公告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计划审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附: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3日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审阅了贵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发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中的项目投资总额远超过拟募集资金总额。经研究,本公司建议"新增热电联产配套25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不再列入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现提出如下临时提案: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新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000万股(含7,000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外机构投资者、经国务院相关部门认可的境外投资者及他机构投资者等不多于10名的特定机构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认购方式。
    5、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0%,即下限价格为3.62元/股。具体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本次发行以前,因公司送股、转增、派息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变化的,发行价格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调整。
    6、锁定期安排
    特定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约2.5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额(万元)
    1  改扩建1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二期工程及配套项目             11,201.50
    2  采用新型节能、环保技术的自然循环复极式离子膜
       法烧碱电解装置,替代隔膜法烧碱电解装置项目                4,986.00
    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盐水、氯氢、浓缩技术改造项目        9,389.00
        合 计                                                   25,576.50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超出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新议案》
    1、改扩建1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二期工程及配套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不超过11,201.50万元。
    2、采用新型节能、环保技术的自然循环复极式离子膜法烧碱电解装置,替代隔膜法烧碱电解装置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不超过4,986.00万元。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盐水、氯氢、浓缩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不超过9,389.00万元。
    上述投资项目预计共需募集资金不超过25,576.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