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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06-10-30 14:00:39  上海证券报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零零六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张国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与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一项议案:
    一、关于新建四艘30.8万载重吨VLCC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建设世界级油轮船队目标和"十一五"油轮船队发展规划,为尽快扩展公司VLCC船队,适应我国进口原油持续增长的需求,抢占中国进口原油一程运输市场份额,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06年10月28日(星期六)与独立第三方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广州中船龙穴")签约建造四艘30.8万载重吨VLCC。
    广州中船龙穴的注册营业地址在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西路68号首层,法人代表为路小彦,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等。
    本次在广州中船龙穴建造四艘30.8万载重吨VLCC,总价约4.6亿美元。船款将分别按各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每期支付各船船款的20%。本次造船所需资金拟20%通过自筹、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该四艘VLCC交船时间预计为2009年10月,2009年12月、2010年3月和2010年6月。
    根据本公司建设世界级油轮船队目标和"十一五"油轮船队发展规划的整体安排,本公司的油轮船队将向"大型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目前本公司目前拥有油轮74艘、347万载重吨,本次造船将有利于本公司扩大油轮运力规模,加快船舶结构调整并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本公司已于2006年7月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签署中国进口原油长期运输协议,本次造船将有助于本公司与中国石化之间运输协议的顺利实施。
    我司曾于2006年3月31日与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广船国际")签订四艘42,000吨级成品油/原油船建造合同。由于广船国际与广州中船龙穴的控股股东皆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主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两项交易合并计算已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为此董事会决定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造船合同应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发布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资料中关于本次造船合同的更详尽信息。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