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06年第三季度经营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2006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