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06-10-24 13:22:47 证券时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18日发出召开董事会扩大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10月23日在深圳国贸大厦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孔雨泉已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表决。公司总经理、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一亿元人民币的议案》。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向建设银行申请一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工程开发公司的“风和日丽”项目,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提名李晓帆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一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