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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06-10-19 10:41:41  上海证券报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8日在马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顾章根委托董事顾建国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2006年10月19日在境内外指定报章同时公布第三季度报告,并在信息披露指定的国际互联网上发布。
    二、批准对原已闲置的小型轧机生产线设备进行处理,损失人民币677万元在已提的减值准备核销,多余的减值准备人民币481.12万元转入当期损益。
    三、同意聘请香港新百利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与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签署2007--2009年《矿石购销协议》的关联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并就其是否公平合理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2007--2009年《矿石购销协议》的议案,由于该协议属关联交易协议,按照有关规定,三名关联董事在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由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协议的详细情况请见10月19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香港《南华早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