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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2006-10-16 08:52:40  证券时报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7月31日,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表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315,840,000   34.41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38,816,223  24.41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
    (一)发起人股               295,680,000   32.21                                 237,565,440  24.29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股                                          1、国家持股
                                                                                   177,354,240    18.13
    2、国有法人股                295,680,000   32.21   2、国有法人持股
                                                                                   60,211,200注    6.16
    3、法人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外资法人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其他                                            6、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定向法人股                                   7、其他
    1、国家股
                                                      (二)内部职工股
    2、国有法人股                 20,160,000    2.2
    3、境内法人股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4、外资法人股
    5、自然人股
                                                      (四)高管股份               1,250,783   0.12
    6、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602,111,996
                                                      (五)其他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16,896
    1、内部职工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9,346,973  75.59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一)人民币普通股           739,346,973  75.59
    3、高管股份                  1,016,896
    4、其他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01,095,100 65.59
    1、人民币普通股              601,095,100 65.59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四)其他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917,951,996   100    三、股份总数                  978,163,196    100
    注:国有法人持股中包含了东方电子集团为承担中小股民诉讼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中约定的需要向适格原告履行义务但不超过的60,211,200股份。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在A股市场上市流通的预计时间表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设为G日),本公司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在A股市场上市流通的预计时间为:
                                                 占总股本    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承诺的限售条件
                                                比例(%)     通时间
                                                                         非流通股股份在承
                                48,908,160           5        G+12个月   诺相关禁售期内,
                                                                         只有当二级市场股
                 烟台东方                                                票价格不低于6.00
                 电子信息       97,816,320          10        G+24个月   元时,方可通过证
           1
                 产业集团                                                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有限公司                                                允许出售的股份
                                                                         (期内若发生除权
                               177,354,240         18.13      G+36个月
                                                                         除息事项的,价格
                                                                         做相应调整)。
                   合计      177,354,240(注)       18.13
    注:不含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承担中小股民诉讼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中约定的需要向适格原告履行义务但不超过的60,211,200股份。
    三、备查文件
    1、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版);
    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