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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2006-09-20 13:11:10  证券时报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6]112号《关于对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由于公司未能在法定时间内披露2006年中期报告,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2.1条、第6.1条、第6.3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的违规行为及本公司董事刘铁杲、丁兴贤、赵炜邑、朱家楣、孙成连、魏靖韬、曹志伟、张守义、孙树人,监事刘志安、赵庆春、张景溢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予以公开谴责。
    对此,本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诚恳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将以此为戒,今后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依法依规运作,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