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二〇〇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的议案补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6 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〇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疏忽,在《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的议案》中遗漏以下内容,现公告如下: "鉴于本次实施大股东''以股抵债''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都将相应缩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施''以股抵债''后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与第十九条。"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