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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9-13 13:10:13  证券时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湖北省武穴市)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何谧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6人,持有(代理)股份9993.121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06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同意9993.1219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06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同意9993.1219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孙振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06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同意9993.1219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凤雷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06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同意9993.1219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恺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