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5名监事参加监事会议,其中2名监事(吴邦正、方信义)对审议的2006年度中期报告投弃权票,此外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新先生、财务总监郑德海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斯忠平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ST成功 股票代码 000517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约翰 吴颖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杨木◇路676号 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杨木◇路676号 电话 0574-27877115 0574-27877369 传真 0574-27877360 0574-27877360 电子信箱 john@000517.com news@000517.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减(%) 流动资产 401,085,126.62 468,635,403.97 -14.41% 流动负债 803,460,969.74 866,432,909.79 -7.27% 总资产 720,182,258.32 806,382,737.90 -10.6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 -132,921,071.38 -117,808,220.74 股东权益) 每股净资产 -0.57 -0.5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58 -0.5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 净利润 -15,112,850.64 -162,325,578.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3,878,144.47 -162,564,821.28 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0.06 -0.70 每股收益(注) - -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921,661.72 -140,988,150.09 流量净额 注: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 -76,901.51 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 损益 合并差价 -2,073,306.66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20,990.19 各项非经常性营业外收 894,511.81 入、支出 合计 -1,234,706.17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24,36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非流通股数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量 份数量 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 国有股东 27.29% 63,667,851 63,667,851 63,667,851 有限公司 深圳市胜启投资有限 其他 4.25% 9,917,689 9,917,689 9,917,689 公司 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 其他 2.63% 6,124,802 6,124,802 上海银通创业发展有 其他 1.84% 4,289,323 4,289,323 限公司 慈溪市永杰机械设备 其他 1.67% 3,906,902 3,906,902 3,906,902 有限公司 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1.46% 3,401,032 3,401,032 海军四八一九工厂 其他 1.33% 3,098,363 3,098,363 上海鼎立实业发展有 其他 1.09% 2,552,000 2,552,000 限公司 深圳市保银投资发展 其他 0.93% 2,159,386 2,159,386 2,159,386 有限公司 上海君创投资管理有 其他 0.84% 1,963,077 1,963,077 限公司 杭州龙鑫贸易有限公 其他 0.84% 1,963,077 1,963,077 司 宁波保税区华能联合 其他 0.84% 1,963,077 1,963,077 开发有限公司 前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数量 股份种类 王绯玲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汤柳青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朱天闻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骆雅 529,600 人民币普通股 毛香恩 442,400 人民币普通股 朱行 427,859 人民币普通股 吴镇发 425,500 人民币普通股 蔡晓钧 4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先鹏 365,400 人民币普通股 黄振强 359,5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 明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比 主营业务成本比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或分产 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率比上年同期 品 率(%) (%) (%) 增减(%) 通信及相关设 1,591.65 2,427.95 -52.54% -85.85% -80.47% -69.33% 备制造业 计量器具制造 48.10 101.30 -110.60% -89.05% -74.60% -127.96% 业 计算机及相关 1,546.19 1,330.04 13.98% 265.66% 264.72% 1.60% 设备制造业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计算机板卡 1,546.19 1,330.04 13.98% 265.66% 264.72% 1.60% 数字卫星接收 1,432.98 1,827.78 -27.55% -78.67% -63.44% -48.47% 器 通信设备 158.67 600.17 -278.26% -13.00% 27.68% -267.40% IC卡水表 48.10 101.30 -110.60% -89.05% -74.60% -127.96%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国外外销 1,432.98 -78.67% 国内内销 1,938.49 -25.33%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今年上半年,因为流动资金的匮乏,正常生产销售所必须的资金周转无法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基本处于关闭、暂停的状态。本期内的利润主要来源于资产处置所得。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0.00 募集资金总额 47,908.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6,215.00 是否符合计划进 是否符合预计收 承诺项目 拟投入金额 是否变更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产生收益金额 度 益 宁波ADSL宽带 9,100.00 是 0.00 0.00 否 否 接入网建设项 目 数字集群通信 系统设备研发 5,500.00 是 0.00 0.00 否 否 与生产项目 宁波数字信息 工程技术中心 4,980.00 否 1,698.00 0.00 否 否 项目 无线接入系统 扩大生产能力 2,895.00 否 1,698.00 0.00 否 否 技改项目 数字微波系列 产品扩大生产 2,750.00 否 1,698.00 0.00 否 否 能力技改项目 宽带网络终端 产品产业化项 8,680.00 否 0.00 0.00 否 否 目 中国高新技术 产业信息网建 15,000.00 否 0.00 0.00 否 否 设与运营项目 合计 48,905.00 - 5,094.00 0.00 - - 未达到计划进 由于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公司遭遇多家金融机构诉讼,导致资金链断裂,“宁波数字信息 度和收益的说 工程技术中心项目”、“无线接入系统扩大生产能力技改项目”和“数字微波系列产品扩大 明(分具体项 生产能力技改项目”等三个项目余下工程因此停工。 目) 1、“宁波ADSL宽带接入网建设与经营”变更为“收购宁波网通信息港公司股权项目”; 变更原因及变2、“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设备研发与生产项目”变更为“上饶成功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 更程序说明 3、“中国高新技术产业信息网建设与运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94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 (分具体项 资15000万元。由于该项目提出时间较早,目前公司内外部环境已发生变化,该项目准备变 目) 更。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亏损 □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情况 □同向大幅下降 □扭亏 业绩预告的说明 (业绩预告的原因、不 因公司自2005年下半年起,遭受多家金融机构的起诉,公司经营也因资金危机而陷入 确定性及其影响的说 困境。预计2006年第三季度公司将继续亏损。 明。)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浙天会审[2006]第1066号审计报告中对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如下所述: (一)如会计报表附注二(十九)所述,贵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以前年度存在虚构业绩、账外设账、少计费用、虚假回收账款、少列负债等行为,经营管理不善,以前年度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贵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2005年度对该等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相应调整了会计报表的期初余额。截至本报告日,贵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未能就会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提供充分依据,我们无法确认贵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期初余额是否适当。 进展说明: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依据得到进一步充实,关于2000年10月6日下属公司宁波中元科工贸公司收到山东民安公司贷款资金2000万元,资金的来龙去脉相关依据已取得。根据相关依据其结果对重大会计差期初余额无影响。 (二)由于贵公司财务资料及相关控股子公司重要资产被法院查封、内部管理面临困境等原因,我们无法对贵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快灵通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和舟山诚泰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审计;我们无法对贵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存货实施监盘,对其银行存款余额实施函证。 如会计报表附注八(二)1所述,截至2005年12月31日,贵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的应收款项余额为9,984.18万元,应付款项余额为3,074.20万元。如会计报表附注十二(八)、(九)所述,贵公司未将开具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15,000万元调整记入,贵公司应收深圳新明星发展有限公司3,000万元尚未得到对方的最终确认,我们无法确认贵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的资金往来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进展说明: (1)舟山诚泰置业有限公司:招行宁波江东支行于2006年2月17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据双方指定,于2006年5月22日委托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舟山诚泰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载明:截止2006年3月31日,舟山诚泰置业有限公司评估范围内审计调整后的资产总额为41440639.38元,负债为43440639.38元,净资产为-2000000.00元。经过评估,资产总额为52047375.15元,负债为43440639.38元,净资产为8606735.77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舟山诚泰置业有限公司的51%股权以评估价人民币4389435.24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信汇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项用于抵偿本公司所欠招行宁波江东支行4389435.24元的债务。 (2)到2006年6月30日,深圳新海控股等相关公司还款662.73万元。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的应收款项余额为9,321.45万元,应付款项余额为3,074.20万元。 (三)贵公司存在重大涉诉事项,面临债务危机,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如会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述,截至本报告日,共有十三家金融机构和三家外部单位起诉贵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要求偿还贷款或欠款本息等共计人民币48,076.64万元、美元78.80万元(其中人民币22,640.39万元,美元78.80万元已判决尚未执行);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账面价值合计为38,717.04万元的资产被查封或冻结;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未解除的对外担保28,050.12万元。 进展说明: 偿还宁波各金融机构贷款明细清单 单位:元 金融名称 6月30前还款金额 6月30日后还款 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19,877,817.98 招行宁波江东支行 11,419,748.00 1,000,000.00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18,000,000.00 兴业银行海曙支行 15,023,088.00 4,529,882.60 宁波金港信托公司 8,000,000.00 441,900.00 合计 72,320,653.98 5,971,782.60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初起 所涉及 所涉及 至出售日 是否为 的资产 的债权 被出售或 该出售资 出售产生 定价原则 交易对方 出售日 交易价格 关联交 产权是 债务是 置出资产 产为上市 的损益 说明 易 否已全 否已全 公司贡献 部过户 部转移 的净利润 成功多媒 深圳力合 2006年6月30日 3,200.00 2,095.33 2,095.33 否 是 是 体股权 宁波信汇 舟山诚泰 2006年6月30日 438.94 660.49 303.49 否 是 是 置业 股权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 是否为关联方担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名称 日) 保(是或否) 宁波市科 2006年4月26日 1,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否 技园区开 发有限公 司 宁波市科 技园区开 2006年4月21日 5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否 发有限公 司 宁波市科 技园区开 2006年1月11日 7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否 发有限公 司 宁波市科 技园区开 2006年3月16日 1,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否 发有限公 司 宁波市科 技园区开 2005年10月27日 5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否 发有限公 司 宁波市科 技园区开 2005年10月27日 2,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否 发有限公 司 宁波市科 技园区开 2005年12月7日 2,300.00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否 发有限公 司 深圳新明 星发展有 2004年8月27日 2,989.12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是 限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3,2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10,989.12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738.0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2,773.29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43,762.4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989.12 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22,239.00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43,762.41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43,762.41 *注:填写“上述三项担保总额”(C+D+E)时,如一个担保事项同时出现上述三项情形,合计计算时仅需计算一次。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自2005年7月始,因公司2004年度亏损及2005年中期报告预亏等原因,公司陆续遭到金融机构起诉和集体逼债。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如下(诉讼案件或案件进展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做了披露): 1、_2006年1月2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与本公司及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1900万承兑汇票借款一案做出如下判决: (1)本公司归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汇票垫付款18983540元;并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自2005年11月25日至付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罚息; (2)本公司支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支出的实现债权费用130000元; (3)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汇票款、罚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本公司追偿。 本案受理费105660元,财产保全费96170元,由本公司和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_2006年5月至7月底,本公司以及担保方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共计偿还贷款19552970.60元。 2、_2006年1月24日,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本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分行就共计6500万元借款达成如下调解: 标的为4,000万元的借款: (1)本公司于2006年4月6日前归还宁波中信银行借款本金4,000万元,利息自2005年6月21日至2006年4月6日按合同约定的月利率计收,利随本清; (2)本公司支付宁波中信银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153,800.00元; (3)成功多媒体在2,000万元的额度内,宁波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新海控股、深圳成功数字在4,000万元的额度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案件受理费230,030.00元、财产保全费198,480.00元,由本公司、成功多媒体、宁波科技园区开发公司、深圳新海控股、深圳成功数字共同承担(成功多媒体按借款本金2,000万元的比例承担)。标的为2,500万元的借款: (1)宁波成功设备于2006年4月6日前归还宁波中信银行借款本金2,500万元,利息自2005年6月21日至2006年4月6日按合同约定的月利率6.045‰计收,利随本清; (2)宁波成功设备支付宁波中信银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96,200.00元; (3)宁波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多媒体、深圳成功数字、深圳新海控股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案件受理费145,020.00元、财产保全费126,040.00元,由本公司、成功多媒体、宁波科技园区开发公司、深圳新海控股、深圳成功数字共同承担。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向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分行偿还贷款共计18000000.00元。 3、_2005年1月27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市分行与本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1000万借款以及1400万银行承兑汇票一案做出如下判决: (1)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到2005年7月24日所欠利息49300元,并支付从2005年7月25日至实际付款日的逾期利息及复利; (2)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偿还垫付的承兑汇票票款980万元,并支付从2005年7月25日至实际付款日的逾期利息及复利; (3)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支付其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律师服务费11万元。 (4)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二项中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49300元和垫付的承兑汇票票款98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的保证范围内向本公司追偿。 本案受理费109770.3元,财产保全费99720元,合计209490.3元,由本公司负担。 _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担保方宁波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市分行偿还贷款,共计19877817.98元。 4、_2006年2月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与本公司3000万借款一案(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慈溪市永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所持公司法人股提供质押保证)做出如下调解: (1)本公司返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 (2)本公司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借款利息172800元(计算至2005年7月20日),2005年7月21日至2006年1月10日的利率按年利率6.912%计算,2006年1月11日至2006年3月27日之前的利息按年利率10.368%计算,利随本清。 (3)本公司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为本案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198076.80元。 (4)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案受理费161869元,财产保全费155520元,合计317389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5、_2006年2月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与本公司2500万借款一案(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做出如下判决: (1)_本公司归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借款本金2500万元,并按年息6.138%支付自2005年6月21日起至8月19日的利息,自2005年8月20日至判决书确定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_本公司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支出的实现债权费用168807.25元; (3)_成功投资控股对上述借款本息和债权追索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功投资控股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本公司追偿。 该案受理费136493元、财产保全费129520元,由本公司、成功投资控股共同负担。 6、_2006年2月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与本公司2000万元借款一案(深圳新海控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宁波成功设备以其所有的科技园区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做出如下调解: (1)本公司返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 (2)本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利息91350元(计算至2005年8月20日),2005年8月21日起的利息(包括逾期利息)按实结算,款清息止; (3)本案受理费110467元,财产保全费100977元,合计211444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7、_2005年7月14日,深圳成功通信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彩田支行(以下简称光大彩田支行)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5年7月28日起至2006年6月28日止。由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及本公司所持有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担保。 2005年12月6日,光大彩田支行将深圳成功通信和本公司诉上法庭,要求深圳成功通信偿还借款本金8000万元,利息1323757.11元(自2005年7月22日起暂计至2005年11月20日,追索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要求本公司对深圳成功通信所欠全部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本公司及深圳成功通信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该案原定于2006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延期。具体开庭日期或其他进展情况,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另行公告。 8、_2004年8月27日,深圳新明星向光大彩田支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4年8月27日起至2005年8月27日止。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成功通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及深圳新明星提供的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担保。上述借款到期后,深圳新明星未能偿还借款本息, 2005年12月6日,光大彩田支行将深圳新明星、深圳成功通信和本公司诉上法庭,要求深圳新明星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659561.79元及逾期贷款罚息2928.26元(自2005年6月21日起暂计至2005年11月20日,追索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要求深圳成功通信和本公司对深圳新明星所欠全部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深圳新明星、深圳成功通信及本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该案原定于2006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延期。具体开庭日期或其他进展情况,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另行公告。 9、_2004年8月27日,深圳新明星与光大彩田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深圳新明星向光大彩田支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4年8月27日起至2005年8月27日止。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成功通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及深圳新明星提供的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担保。上述借款到期后,深圳新明星未能全额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 2005年12月6日,光大彩田支行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新明星偿还借款本金501189.81元,利息10704.21元及逾期贷款罚息46.98元(自2005年6月21日起暂计至2005年11月20日,追索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要求深圳成功通信和本公司对深圳新明星所欠全部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深圳新明星、深圳成功通信及本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该案原定于2006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延期。具体开庭日期或其他进展情况,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另行公告。 10、_2005年7月18日,深圳新明星向光大彩田支行借款人民币12,000万元,借款期限2005年7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由本公司开给深圳新明星两张票面金额分别为6,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做为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成功数字和成功投资控股与深圳新明星签订担保金额分别为1,800万元、2,000万元的保证合同。由于深圳新明星拒绝光大彩田支行对其进行监督,拖欠借款利息,光大彩田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新明星偿还借款本金9,000万元人民币、利息2,136,922.44元;要求深圳新海控股及其关联人及本公司对深圳新明星所欠全部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成功数字对深圳新明星所欠全部货款本息承担1,800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成功投资控股对深圳新明星所欠全部贷款本息承担2,000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要求全部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本案原定于2006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延期。具体开庭日期或其他进展情况,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另行公告。 11、_2004年5月17日,深圳成功通信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光大福田支行”)借款人民币900万元,期限自2004年5月17日起至2005年5月17日止,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贷款到期后,深圳成功通信尚欠2128538.83元及利息17236.38未能偿还。 2005年12月6日,光大福田支行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成功通信偿还借款本金2128538.83元,利息17236.38元及逾期贷款罚息8696.67元(自2005年9月21日起暂计至2005年11月21日,追索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要求本公司对深圳成功通信所欠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深圳成功通信和本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该案原定于2006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延期。具体开庭日期或其他进展情况,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另行公告。 12、_2004年5月24日,深圳成功通信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光大福田支行”)借款人民币1600万元,期限自2004年5月24日起至2005年5月24日止,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贷款到期后,深圳成功通信未能偿还借款本息。 2005年12月6日,光大福田支行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成功通信偿还借款本金1600万元人民币,利息129564元及逾期贷款罚息65372元(自2005年9月21日起暂计至2005年11月21日,追索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要求本公司对深圳成功通信所欠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深圳成功通信和本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该案原定于2006年5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延期。具体开庭日期或其他进展情况,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另行公告。 13、_2006年3月,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为与本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如下判决: (1)本公司应返还原告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尚欠借款1130万元,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796127.5元,合计12096127.5元,该款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2)驳回原告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71972元,由原告负担1481元,本公司负担70491元。 14、_2006年3月,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与本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如下判决: (1)本公司支付原告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8729656元;并支付利息:第一笔以1000万元为基数,从2005年9月15日起算至2006年1月26日;第二笔以欠款18729656元为基数,从2006年1月26日结算审核之日起算至判决生效之日,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原告对以上工程价款享有优先权。 (2)本公司支付原告保证金250万元。 (3)本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61500元。 (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120500元,由原告负担3853元,本公司负担116647元。 15、_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江西雄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雄宇集团)中标承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饶成功电子1号、2号、3号标准厂房,因资金问题,上饶成功电子未能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江西雄宇集团向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饶成功电子支付工程欠款总计154.459万元人民币,要求上饶成功电子承担本案诉讼费和相关费用。 16、_2005年7月、8月,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为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006年3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了相应判决。因资金匮乏,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力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上述债权人遂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成功多媒体公司的51%和49%股权进行了评估,并于2006年6月26日委托宁波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对上述股权进行公开拍卖。买受人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深圳力合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最高价1400万元竞得。同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甬执字第43号、58号、83号、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公司、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成功多媒体公司的51%和49%股权转让给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深圳力合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为了免除成功多媒体公司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的6500万元借款尚存在4500万元的担保责任,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成功多媒体公司、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深圳力合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签署了《多媒体股权处置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同意,由成功多媒体公司股权买受人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深圳力合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支付1600万元,用于偿还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的债务; (2)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同意,在买受人向其支付1600万元后,其放弃对成功多媒体公司4500万元债务的追索权利,成功多媒体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连带保证责任; (3)此次拍卖的评估范围未包括成功多媒体公司的无形资产,所以买受人及成功多媒体公司同意放弃对本公司因买受人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支付1600万元款项而形成的任何债权追索权,买受人亦不享有对成功多媒体公司因支付上述款项而形成的任何追索权。 (4)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所扣划的成功多媒体公司200万元运营资金用于抵偿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欠的债务,不再返还。并且,成功多媒体公司放弃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上述200万元款项的追索权。 截至200年7月,本公司向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贷款8441900.00元,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偿还贷款1800万元。 17、_2005年7月2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宁波江东支行”)为与本公司、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慈溪市永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共两笔借款,金额分别为2500万元以及3000万元),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公司相关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 2005年12月2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金额2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做出(2005)甬民二初字第277号民事判决书。2006年2月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涉及金额3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做出(2005)甬民二初字第276号民事调解书。 2006年2月17日,招行宁波江东支行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据双方指定,委托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舟山诚泰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后,舟山诚泰置业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宁波信汇置业有限公司递交了其与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优先取得权”合作协议。据此协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将宁波成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舟山诚泰置业有限公司的51%股权以评估价人民币4389435.24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信汇置业有限公司,上述股权的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人宁波信汇置业有限公司办理,所有手续费亦由其承担。以上股权转让款项用于抵偿本公司所欠招行宁波江东支行4389435.24元的债务。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 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 本期清欠总额 清欠方式 清欠金额 清欠时间 期初 期末 7,967.06 7,304.33 662.73 现金清偿 662.73 2006年6月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 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清欠 06年上半年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以现金方式还款6627300.00元 情况的具体说明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目前尚未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公司相关股东将在本公司恢复上市过程中尽快推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董事局将督促相关股东做好此项工作。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审计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33,714,734.18 690,782.00 93,141,951.88 47,798,931.77 减:主营业务成本 41,066,993.77 681,859.25 69,030,254.18 47,270,303.64 主营业务税金 134,654.08 3,823.97 952,494.16 151,340.88 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 -7,486,913.67 5,098.78 23,159,203.54 377,287.25 损以“-”号填列) 加:其他业务利润 116,959.17 150.00 1,296,713.76 994.70 (亏损以“-”号填列) 减:营业费用 2,645,278.22 243,120.60 13,816,391.71 1,391,933.07 管理费用 17,633,605.82 8,506,037.49 155,725,520.93 19,516,672.61 财务费用 12,777,788.92 9,133,563.44 18,733,250.20 9,437,881.83 三、营业利润(亏损 -40,426,627.46 -17,877,472.75 -163,819,245.54 -29,968,205.56 以“-”号填列) 加:投资收益(亏 23,976,253.18 1,997,215.06 -1,170,505.97 -140,419,282.68 损以“-”号填列) 补贴收入 20,990.19 189,730.75 营业外收入 1,196,042.25 809,388.65 169,806.42 减:营业外支出 301,530.44 77,671.63 624,549.18 155,584.04 四、利润总额(亏损 -15,534,872.28 -15,148,540.67 -165,254,763.52 -170,543,072.28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 969.72 723,890.77 少数股东损益 -422,991.36 -3,653,076.14 加:未确认的投资 损失本期发生额 五、净利润(亏损以 -15,112,850.64 -15,148,540.67 -162,325,578.15 -170,543,072.28 “-”号填列) 加:年初未分配利 -831,334,579.95 -889,204,275.54 -579,496,782.51 -621,778,510.89 润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846,447,430.59 -904,352,816.21 -741,822,360.66 -792,321,583.17 减: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 金 提取职工奖励 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 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七、可供投资者分配 -846,447,430.59 -904,352,816.21 -741,822,360.66 -792,321,583.17 的利润 减:应付优先股股 利 提取任意盈余 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 利 转作资本(或 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846,447,430.59 -904,352,816.21 -741,822,360.66 -792,321,583.17 利润表(补充资料) 1.出售、处置部门 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 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 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 加(或减少)利润总 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 加(或减少)利润总 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法定代表人:陈新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德海会计机构负责人:斯忠平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