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8-24 18:36:48 上海证券报
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信维克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