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四川省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8月22日以川国资产权【2006】234号文件批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为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送3.3股。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