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06-08-16 13:57:51 证券时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06年8月4日发出召开董事会扩大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8月14日在深圳国贸大厦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董事会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孔雨泉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表决。公司总经理、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题:
二、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8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杨顺成投弃权票,理由是应该对几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长期不能如期正常的开发建设给予更详细公告说明。
二、审议并通过《对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说明》。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已合理估计了相关损失,管理层对上述所涉及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的说明》。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对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说明》;
三、《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