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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8-16 13:57:40  证券时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08月14日在深圳国贸大厦42层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四名,实到监事四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子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审核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半年度报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半年度报告摘要》各项内容,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半年报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2006年半年度报告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经审阅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所作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所采取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财务会计政策。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对相关财务数据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财务会计政策。
    四.议案表决情况: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三项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