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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转让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2005-10-27 16:26:50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0月26日收到第一大股东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0月25日与本溪超越船板加工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本溪超越船板加工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2,827,446股,转让价格为每股3.28元。
    本溪超越船板加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钢材、纺织品加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计算机及软件、硬件、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除外)、矿产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服装鞋帽、百货批发、零售;商务代理。该公司股东为:张亚芬、高鲲。
    本次转让前,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53,904,000股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其中社会法人股4,7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5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溪超越船板加工有限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转让后,辽宁节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31,076,554股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其中社会法人股4,7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50%,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溪超越船板加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827,4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0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