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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05-10-20 10:18:05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9日在马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顾建国、赵建明委托董事顾章根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顾章根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批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10月20日在境内外指定报章公布,并在信息披露指定的国际互联网上发布。
    2、批准2005年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计划发行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期限365天。本次短期融资券尚需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发行。
    3、批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