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5-11-26 17:05:54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5 年11月25 日以通迅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5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5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方式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利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作临时周转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为临2005-028 的《公司关于利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作临时周转的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 年12 月29 日(星期四)上午9:00 在湖南省长沙市神农大酒店23 楼神农轩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关于利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作临时周转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5 年12 月19 日(星期一)下午3 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代表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受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会议登记时间
2005 年12 月21 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七)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 段111 号华菱大厦8 层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邮编:410011;联系电话:0731-2881959;传真:0731-2881957
联系人:张舜
(八)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1 月26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