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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11-12 14:06:31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11月4日发出。会议由刘怀远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三人,实到十一人,傅俊元董事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刘怀远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孙厉董事因公出国授权委托严云福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高莉娟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高莉娟女士由于个人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高莉娟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聘任王珏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管彤贤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同意聘任王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提名其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刘怀远董事长提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提名其为董事候选人,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王珏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2日

    附件一:王珏同志简历
    王 珏,男,1964年2月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科长,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总会计师,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七工程公司总会计师,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 

    附件二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更替部分高管及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并审查了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解聘及聘任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新聘的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员具有比较丰富的企业管理、财务运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独立董事:
    徐士英、李柏龄、黄有方、卢耀祖、李志刚 
    200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