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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12-21 09:56:43  上海证券报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05年12月9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公司七名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陈平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工作的需要,聘任苏光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田正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贾中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苏光祥先生,43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制药工程师,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大佛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事业部部长。
    田正军先生,37岁,本科学历,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安徽大安生物制品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认为,苏光祥先生和田正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聘任苏光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田正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审议通过了公司《品牌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危机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以下控股子公司在2006年度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额度(含本公司已担保但尚未清偿的贷款数额)分别为:
    深圳大佛药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
    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
    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认为,截止2005年12月20日,公司未有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进行担保,且公司除目前的四笔担保事项以外无其它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且目前的四笔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和深圳大佛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的银行融资担保,以上三家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同时公司设有专门部门(资产经营部)对担保事项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了《子公司信息报告与监控管理办法》、《子公司质量监管管理办法》、《子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完善的内控和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资金调拨、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进行监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