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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5-12-23 14:13:02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大庆85"轮已达到强制报废的年限,现将该轮出售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或改建为自用的起重浮吊,不得流入市场。出售总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捌万柒仟玖佰零捌元壹角整。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是上海海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运")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62万6000元,法人代表刘华。上海海运是本公司的母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大庆85"轮是由日本建造的三万六千吨级原油船,于1974年12月26日建成投入营运至今已有31年船龄,根据交通部2001年第2号令《关于老旧运输船舶的管理规定》,需强制报废。该轮船体腐蚀严重,机舱、驾驶及通信设备老化等,已无改造价值,故本公司执行交通部有关规定作废钢船处置。经市场询价,将该轮出售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并约定只可拆解或改建自用的起重浮吊,不得流入市场。截至2005年11月30日,该轮的净值为人民币113.39万元,出售价格为228美元/长吨,共计人民币15,387,908.10元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将"大庆85"轮拆解出售符合交通部2001年《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要求;根据本公司"十五"规划的安排,本公司的油轮船队将向"大型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不断淘汰小型及老旧船舶,引进大型船舶,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本公司船队结构的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上述各项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5年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关联董事声明
    4、"大庆85"轮废钢船买卖合同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