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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12-03 13:44:35  上海证券报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11月30日上午8: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05年11月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公司七名董事均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设立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安排了1677.4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配套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大药房”)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为加快该项目的实施进程,落实项目建设主体,公司拟与马应龙大药房共同出资1800万元设立“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1677.40万元,占物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93.19%;马应龙大药房以自有资金出资122.60万元,占物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6.81%。物流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主要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批发、仓储及运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