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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05-12-03 13:46:02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12月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3名监事均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安排了1677.4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配套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大药房”)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为加快该项目的实施进程,落实项目建设主体,公司拟与马应龙大药房共同出资1800万元设立“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1677.40万元,占物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93.19%;马应龙大药房以自有资金出资122.60万元,占物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6.81%。物流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主要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批发、仓储及运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本次以“建设马应龙大药房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出资与马应龙大药房共同设立“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来实施马应龙大药房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属于募集资金项目变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设立物流公司实施马应龙大药房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有利于加快马应龙大药房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