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文《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00%的股份)于2006年4月6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的临时提案",提议将修订后《长春一东离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提交于2006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