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12-06 09:29:43 证券时报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7月28日
2.召开地点:深圳南山区长城计算机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虞世全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19,284,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8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同意219,28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钱伯明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