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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2006-07-21 15:33:15  证券时报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7月1日、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31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3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27日至2006年7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至2006年7月31日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9:30至2006年7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招待所多功能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7、提示公告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发布两次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7月21日和2006年7月2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7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保荐人、见证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自2006年7月3日起停牌,于2006年7月14日复牌,此期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7月13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股票于2006年7月14日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7月21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的时间安排,及时公告改革方案实施及公司股票复牌事宜;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将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并申请公司股票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网络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需经以下方式表决同意:
    (1)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能生效。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参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会议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需无条件接受本次会议的决议。
    4、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其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东,通过走访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在来信或传真中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帐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办理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四川省江油市江东路195号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21701
    联系电话:0816-3650392        传真:0816-3651872
    联系人:舒联明、谭永豹
    登记时间:2006年7月21日至2006年7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参加现场投票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当日可进行登记。
    其他:(1)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投票前,允许未进行现场会议登记但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参加会议并投票。
          (2)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加网络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述平台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至2006年7月31日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0569;              投票简称:长钢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长城股份      1    《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   
                           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1.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上午9:30至2006年7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通过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对象为截止2006年7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7月21日至2006年7月28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深圳交易所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与本通知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提示。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授权委托书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2: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投票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长城股份;证券代码:000569)董事会制作并公告的《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权投票。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06年7月              日召开的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注:根据股东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者未选择的,视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           股
    委托人姓名:                  ;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