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06-07-20 10:39:15 证券时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需要,本公司于2006年7月17日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7月19日上午11时在深圳国贸大厦39层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陈玉刚主持会议。董事会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7人。王慧敏、孔雨泉、姜长龙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王慧敏书面委托王鹏对议案投赞成票,孔雨泉、姜长龙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建军对议案投赞成票。公司监事、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议案表决情况
审议何文华辞职的议案。何文华为本公司员工董事,因退休原因,何文华正式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去董事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何文华辞职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