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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函2006-07-20 13:45:10  证券时报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本)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次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利益。
    2、本次方案的调整是在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尤其认真吸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及摘要的修订。
    4、本独立意见是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独立董事意见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宗刚     李富强
    200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