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6-07-12 14:20:46 证券时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公司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6日9:30至7月10日的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6日至2006年7月10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6日9:30至2006年7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穴市江堤路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谧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434人,代表股份102,635,4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94%。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85,458,344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5.0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430人,代表股份17,177,08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4.2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50,01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7%;
(2)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156人,代表股份854,35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21%;
(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1270人(已扣除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委托董事会投票的3人,代表股份99,600股),代表股份16,272,72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3.00%。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及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以及剥离公司不良债权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方案全文(修订稿)刊载于2006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表决情况: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936,82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9.32%;反对685,603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0.67%;弃权13,000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2)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5,458,344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份的0%。
(3)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78,481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份的95.93%;反对685,603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份的3.99%;弃权13,00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份的0.08%。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
1 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847,700股 网络 同意
2 孙海辉 505,400股 网络 同意
3 金照发 351,000股 网络 同意
4 上海骏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7,100股 网络 同意
5 周吉长 308,243股 网络 反对
6 任秀银 275,639股 网络 同意
7 陈青莲 196,751股 网络 同意
8 许德龙 195,300股 网络 同意
9 黄 建 160,500股 网络 同意
10 尤 卓 158,400股 网络 同意
3、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及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以及剥离公司不良债权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威。
3、结论性意见:
广济药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潜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控股股东以外的非流通股股东(包括潜在非流通股股东),董事会聘请的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均未持有或控制广济药业流通股股份,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程序及授权委托内容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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