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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06-07-07 08:35:13  上海证券报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2日
    ●	除息日:2006年7月1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年7月19日
    一、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 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6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以公司2005 年年末总股本104,34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17,18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2日
    2、除息日:2006年7月1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1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7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0.45元;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和其他机构投资者不扣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50元;
    2、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联系传真:010-63783054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
    邮政编码:10007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