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7-03 14:22:42 证券时报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6月27日以送达、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柳尧杰先生因公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梁贤久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房绍坤先生出国公务,委托独立董事孟繁金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赵建国先生出差委托董事丁振华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丁振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原章程中第一百七十三条“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修改为“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为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清除制度性障碍,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将不会付诸实施。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的议案》。
为了推动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提出动议,公司董事会建议:以现有流通股本602,111,996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1股的转增股份。
本次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的目的在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将不会付诸实施。
由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的财务报告已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鲁正审字[2006]4080号审计报告审计,审计基准日为2005年12月31日。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见《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详见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