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06-07-04 13:49:48 证券时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需要,本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7月3日在深圳国贸大厦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物业集团200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为“皇御苑C区A地块”项目1.6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为“风和日丽天阔苑”项目1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皇城地产公司7000万元贷款展期一年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物业集团200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二、《为“皇御苑C区A地块”项目1.6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为“风和日丽天阔苑”项目1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皇城地产公司7000万元贷款展期一年的议案》;
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