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4日分别同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和《国有法人股股权托管协议》。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权合计7176万股,占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68.1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托管协议,托管至2006年6月30日终止。为保持公司的稳定,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承诺,除由于法定事由以外,将不会对宜宾纸业目前的董事会在其任期内提出改选建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