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四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在银桥大厦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四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所持及代表股份31,554,3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8.961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华先生委托董事、总经理周立武先生主持。大会审议了会议议程中列明的议案,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聘任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5年度(合并)实现利润为1,658,619.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041,138.31元,200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382,518.67元。鉴于公司200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0,382,518.67元,故本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红利及红股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四、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为三年一届,现已任期届满,故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并由周立武先生、张秀娟女士、杨惠富先生、胡嘉捷先生、沈国军先生、刘平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王青女士、王丽芳女士、陈鸿先生(职工代表)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1、选举周立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2、选举张秀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3、选举杨惠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4、选举胡嘉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5、选举沈国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6、选举刘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7、选举王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8、选举王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五、审议通过受让大地发行中心拥有的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31%股权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赢利水平,创造资本运作平台,审议并通过经评估后以620万元的协议价格受让大地发行中心拥有的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31%股权,本次转让后公司将拥有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80%股份,大地发行中心拥有20%股份。详见公司[2006-015]号公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六、审议通过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单位的事宜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七、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事宜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宜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九、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宜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十、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事宜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554,344股,意见如下: 同意:31,554,344股,占100.0000% 反对:0股,占0.0000% 弃权:0股,占0.0000%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荣业律师事务所王松明律师对大会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