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2006-06-29 16:50:59 证券时报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借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基本情况2006 年3 月,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为与本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司已就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2006 年3 月29 日公告)。
2、判决情况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如下判决:
(1)本公司应返还原告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尚欠借款1130 万元,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796127.5 元,合计12096127.5 元,该款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2)驳回原告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71972 元,由原告负担1481 元,本公司负担70491 元。
二、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1、本次诉讼基本情况2006 年3 月,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与本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司已就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2006 年3 月18 日公告)。
2、判决情况2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如下判决:
(1)本公司支付原告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8729656 元;并支付利息:第一笔以1000 万元为基数,从2005 年9 月15 日起算至2006 年1 月26 日;第二笔以欠款18729656 元为基数,从2006 年1 月26 日结算审核之日起算至判决生效之日,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
原告对以上工程价款享有优先权。
(2)本公司支付原告保证金250 万元。
(3)本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61500 元。
(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120500 元,由原告负担3853 元,本公司负担116647 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甬民二初字第52 号;
2、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甬民一初字第25 号。
特此公告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00 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