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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6-23 15:18:08  上海证券报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6月 22 日在公司九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为了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并防范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结合2006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拟用自有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认购原则如下:
    1、不能影响正常的经营所需资金,最大认购新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投资期限至2007年5月31日。
    2、保证新股认购资金专款专用;
    3、中签新股,原则上上市首日应获利了结;
    4、授权总会计师陈虹女士管理上述资金的使用。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