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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06-20 14:25:18  上海证券报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6月16日以通迅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方式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钟新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提名欧裕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钟新农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和张新兰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聘任陈正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欧裕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姚志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昌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9日
    附件一:
    公司董事候选人、新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欧裕华先生简历
    欧裕华,男,195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师,中国共产党员。
    简历:1976年10月至1983年5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7432工厂修理车间调度员、副主任;1983年6月至1985年9月任7432工厂供销科科长;1985年10月至1988年10月任7432工厂经营计划部部长;1988年11月至1994年1月任7432工厂副厂长;1994年2月至2001年7月任7432工厂厂长;2001年8月至今任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二: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钟新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呈,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请求,同时提名欧裕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上述董事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郭孔辉  赵航   漆多俊  伍中信   彭光武
    2006年6月16日
    附件三:
    新聘任公司总经理陈正初先生简历
    陈正初,男,196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员。
    简历: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就读于天津汽车运输工程学院;1985年8月至1990年12月任衡山专用汽车制造厂、衡阳客车厂、解放军7319工厂军代表;1991年1月至1991年6月任长沙军事代表管理局业务处工程师;1991年7月至1997年7月任广州军区后勤部工厂管理局技术处助理员;1997年8月至1999年9月任广州军区后勤部工厂管理局技术处处长、高级工程师;1999年10月至2004年4月任广州军区装备部工厂管理局局长、高级工程师;2004年5月至2005年7月任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8月至今任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今任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四:
    新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姚志辉先生简历
    姚志辉,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在读研究生,经济师,中国共产党员。
    简历:1989年8月至1990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7432工厂子弟学校生物老师;1990年2月至1993年1月任7432工厂政工科干事;1993年2月至1994年7月任7432工厂农车部供销经理;1994年8月至1996年3月任7432工厂办公室主任;1996年4月至1996年11月任衡阳切诺基服务站副站长;1996年12月至1998年2月任7432工厂政治处副主任;1998年3月至2000年5月任7432工厂衡阳分厂副厂长、厂长;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任7432工厂副厂长;2001年7月至2002年2月任7432工厂厂长兼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8月至今任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附件五:
    新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李昌斌先生简历
    李昌斌,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会计师。
    简历:1992年9月至1997年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7319工厂财务科会计;1997年3月至1998年3月任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驻广州办事处财务主管;1998年4月至2000年8月任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计划科科长;2000年9月至2002年3月任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2年4月至2002年7月任长沙长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任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基地技改指挥部财务部部长;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就读于湖南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MBA;2004年9月至今任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附件六: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任免公司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公司总经理钟新农先生和财务总监张新兰女士因工作变动的原因,提出辞呈,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请求,同时公司董事会鉴于陈正初先生、欧裕华先生、姚志辉先生和李昌斌先生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决定聘任陈正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欧裕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姚志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昌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次高管人员的聘任履行了法定的程序,聘任的高管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均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均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决定。
    独立董事(签名):郭孔辉  赵航   漆多俊   伍中信   彭光武                                              
    200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