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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06-06-19 08:50:35  上海证券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4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6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2日
    ● 除  息  日:2006年6月2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9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6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5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现将派息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以2005年末公司总股本61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247,040,000元。
    2、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40元。
    3、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36元;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和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0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2日
    2、除  息  日:2006年6月2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06年6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92-2132319  
    传真:0592-22121853、
    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七楼。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