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6月9日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资产权[2006]626号文),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