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5日,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物业)董事会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暂停审核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鉴于深物业短期内无法实施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8条的规定,本所决定深物业股票从2006年6月6日起复牌。 同时,深物业应当尽快督促其相关股东做好有关后续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