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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5-29 17:00:02  证券时报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其他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2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高良宾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6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502,300,3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2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邮政编码:125003网址: www.hxzinc.com E-mail:stock@hxzinc.com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502,300,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张宗珍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