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额为1,650.31万元。截至2006年4月30日,公司关联方用现金的方式已将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全部清偿完毕,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