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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5-20 10:37:33  上海证券报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于二○○六年五月十九日上午九时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春生先生主持。出度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291741002股,占公司总股本43890万股的66.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流通股股东有2人,代表291711702股;流通股股东有4人,代表29300股,其所持股份占公司社会公众股13600万股的0.02%;公司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五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为2917410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291711702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1711702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293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3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2、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为2917410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291711702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1711702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293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3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3、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为2917410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291711702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1711702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293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3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4、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为2917410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291711702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1711702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293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3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5、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五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同意股份为2917410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291711702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1711702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293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3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6、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份为2917410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291711702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1711702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293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3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二○○五年实现利润总额-195,514,882.79元,净利润-196,440,168.13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50,846, 932.44元,经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093,746.10元。本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565,247.49元,法定公益金782,623.7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45,874.86元。
    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较少,为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二○○六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华升工贸进出口(集团)公司在该议案投票表决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实行了回避,计有5名股东持有7179300股份参与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同意股份为71793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71500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71500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293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3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8、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数额与方式的议案》
    同意股份为2917410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291711702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1711702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293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3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二○○六年度,公司拟对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月基本工资加年终绩效奖励的报酬方式。
    (1)月工资标准
    副董事长: 7000元/月
    总 经 理: 6000元/月
    副总经理: 5200元/月
    监事会召集人:4200元/月
    公司董事长按湖南省国资委要求在湖南华升工贸进出口(集团)公司领取报酬,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其他非专职董事、监事按其所在岗位支付岗位工资。
    (2)年终绩效奖励
    年终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在进行业绩评估的基础上,按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实施年终奖励。
    9、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数额的议案》
    同意股份为2917410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291711702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1711702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293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3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续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二○○六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二○○五年公司支付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40万元,差旅费由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承担。
    10、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的议案》
    同意股份为29174100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291711702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1711702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29300股对该议案予以投票表决,同意股份为29300股,同意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具体修改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彦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